近日,有一个人竟在扬州城区保障湖里玩电捕鱼,结果把自己“捕”进了法网。

当天凌晨2点,有人报警称扬州市区长春桥桥文化园内有人正在电捕鱼,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调查。可当事人似乎听到了风声,等民警赶到现场时已经逃之夭夭。

扬州市蜀冈派出所民警姚鹏宇说,民警到场没有发现嫌疑人,但他的渔获以及捕鱼工具还都遗留在船上。

急于逃跑的蟊贼,没来得及带走作案工具。民警通过路面监控一路追踪查找,锁定了住在扬州市邗江区一间出租屋里的嫌疑人陈某。落网后陈某交待,自己是连云港人,听说保障湖水质好,淡水鱼种类丰富,便动起了歪脑筋。他自制电捕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仅案发当晚就捕捞黑鱼、鲫鱼、甲鱼等近200斤,对保障湖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

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从2月1号开始,扬州市辖区水域实施永久“禁渔”,禁渔区内,除休闲垂钓外,将禁止从事任何水生动植物的捕捞作业,下一步,他们将联合渔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董路 扬州台/陶勇 编辑/胡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