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某等3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全州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视频公开开庭,该院检察长潘险峰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3被告人是文某等20人涉黑专案的漏犯,被荔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追诉。2019年8月,文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20人被该院提起公诉后,对试图逍遥法外的该组织其他成员形成有力震慑,该案漏犯陆某、徐某某迫于心理压力,于同年11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与文某等人共同实施犯罪的事实,另一案犯秦某某于同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中,潘险峰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出示该案的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虽是通过视频开庭,但整个庭审过程仍能做到依法、有序进行,庭审效果良好。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正值我国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爆发严重之期,潘险峰检察长主动带头办案,亲自审阅该案证据材料,克服异地羁押及受疫情影响办案不便的问题,通过互联网视频讯问被告人、出庭支持公诉,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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