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半夜突然起火,竟是大妈不满邻居长期在楼道口堆放垃圾,用打火机将垃圾堆点燃后扬长而去。幸亏路过居民及时报警,大火得以扑灭,但已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月12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去年4月的一天23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本市某小区的居民楼门口纵火。警方赶到现场,经过仔细调查,发现与该幢楼里的居民王某有关,其当晚在案发地短暂停留,并有用打火机点火嫌疑,随后开始起火。公安人员于次日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

原来案发那天晚上,已经退休的王某和朋友外出打完麻将归来,进小区后各自回家。当王某走到自己家楼下,看到了一直堆放在楼底的垃圾,十分讨厌。

据王某说:

这个垃圾堆是楼里的住户堆在楼道内的,过道被堵塞了不说,平时进出,一直会发生衣服被垃圾勾破的情况。这位邻居一直不肯把垃圾堆处理掉,矛盾也就一直没得到解决。当时我走到垃圾堆前,拿出了包里的打火机,点着了垃圾堆,然后就直接回家了。”

然而,就在她离开后10秒左右,火势开始扩大,路边停放的自行车、电瓶车也烧了起来,之后被路过的居民发现,立刻拨打110、119电话,消防人员赶到后,将大火扑灭。

经查看现场损失,火灾从燃烧至扑灭约20分钟,导致多辆非机动车等烧毁,小区内的煤气管道、网络线路、公用电线等设施不同程度损坏。

检察官说,王某放火行为实际上是将整幢楼住户的人身及财产的公共安全处于危险中,已经构成放火罪。检察官在此提醒,邻里矛盾应该用合理,合法,冷静的方式去处理,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忿,害人也害己。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肖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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