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发布《关于2019—2021年度“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结果的公示》,拟确定20个县(市、区)、乡镇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本次评审旨在进一步推动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按照规定,申报“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乡镇(街道)、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具备依托本地区的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的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且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产生较大影响;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品牌项目,经常性开展有关民间文化艺术的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等活动;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特色团队和代表人物;当地政府重视“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具备经常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设施场地和其他必要的条件。

经严格的自愿申报、实地调研、专家评审等程序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议批准,拟确定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周口市太康县、信阳市息县、汝州市蟒川镇、长垣市丁栾镇、永城市李寨镇、开封市杞县、许昌市建安区桂村乡、商丘市民权县北关镇、信阳市光山县文殊乡、济源示范区梨林镇、洛阳市孟津县白鹤镇、濮阳市南乐县、固始县蒋集镇、平顶山市宝丰县赵庄镇、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苏家作乡、兰考县小宋镇、滑县四间房镇、鹿邑县观堂镇、社旗县赊店镇共20个县(市、区)、乡镇为2019—2021年度“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据悉,此次公示期为5月15日至5月21日。 (郑报全媒体记者 秦华)

来源:郑州日报

编辑: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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