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随着疫情的发生,申请执行人担心被执行人无法按期履行和解协议,遂申请法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洗浴宾馆的房产。

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洮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洮南信用社)与方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洮南法院依法进行了调解,但调解书生效后,三被告仍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洮南信用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积极促成双方按照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但随着疫情的发生,申请执行人担心被执行人无法按期履行和解协议,遂申请法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洗浴宾馆的房产。经过一次拍卖流拍后,执行法官经过分析研判,认为疫情期间宾馆难以正常经营,若继续强行启动司法拍卖,容易造成财产价值大幅贬损,将会对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成案结事了人和,执行法官决定再次促成双方和解。经过反复多次沟通,洮南信用社最终同意接收房产以抵偿欠款。目前,双方当事人已验收房产,并签署了以物抵债交接协议。

来源:洮南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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