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环境部说,4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0.9%,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4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玉树、河源、柳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生态环境部5月18日向媒体通报了今年4月及前4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从生态环境部的通报看,无论是4月当月还是前4个月,地表水“好水”比例在上升,“差水”比例在下降。

生态环境部说,4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0.9%,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2%,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1-4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2%,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4%,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就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生态环境部透露,参加排名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覆盖2050个国控断面(其中1940个为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110个为入海控制断面)。4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玉树、河源、柳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沧州、铜川、辽源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1-4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玉树、柳州、金昌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铜川、沧州、邢台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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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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