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刘某出售鹦鹉也并非用于牟利,刘某购买鹦鹉的价格为12500元,却以12000元出售给张某,但即使是不盈利,也触犯了刑法,构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 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街边小巷

庭院楼阁

总会喜欢饲养一些喜爱的宠物

有萌猫遛狗、也有哨声逗鸟

今天的宠物不一样

一只白色羽毛鹦鹉

但出售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15日,被告人刘某、张某经微信协商,在被告人刘某住处,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张某出售白色羽毛鹦鹉一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鹦鹉为蓝眼凤头鹦鹉,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19年4月12日,民警在一烤肉店内将被告人张某传唤到案,同日在被告人张某的协助下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

另查,涉案鹦鹉已移交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救助。

小小鹦鹉却是珍贵、濒危的动物

那既然喜欢鸟儿

应该怎么区分呢?

了解一下!

鹦鹉的种类非常繁多,有2科82属358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几乎所有鹦鹉都列入了附录一和附录二,实际能在我国境内合法饲养的鹦鹉只有: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有列入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私人都是不能随便买卖和饲养的,即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也属于违法犯罪。

【裁判结果】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张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均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采纳。根据上述情况判决:

1. 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 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 被告人刘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案警示】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保护野生动植物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市民喜欢饲养小宠物,花鸟市场也常有店家出售羽色艳丽的鹦鹉,但是很多市民也许并不知道,出售、购买鹦鹉很有可能就触犯了刑法。

本案被告人张某出于爱好想饲养鹦鹉,偶然的情况下从微信上看到刘某出售鹦鹉的信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被告人刘某出售鹦鹉也并非用于牟利,刘某购买鹦鹉的价格为12500元,却以12000元出售给张某,但即使是不盈利,也触犯了刑法,构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任何人都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出售、购买和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就构成犯罪,而不以是否盈利为定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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