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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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18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通告》后,沧州市民积极响应市政府《通告》精神,好多热心段市民纷纷用手机或行车记录仪等拍摄工具,将亲眼目睹的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拍摄并上传到指定平台。5天来,公安交管部门数据平台已经接到 485条举报信息。

  5月18日14时15分,市民(网名)“金玉满堂”正在解放西路办事儿,突然看到在路缘石上的停车泊位里,有一辆黑色奥迪轿车没有按照导向箭头停放,直观看与同排停放车辆的方向恰恰前后相反,显得很不好看。“金玉满堂”便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找到“智慧沧州”,按照规定拍摄了车辆45°近景图片和反应周边环境的车前远景图片,并上传成功。当日,经过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确认“金玉满堂”举报的违法停车情况合法有效,并按照规定由系统平台于14点58分22秒自动奖励“金玉满堂”10元人民币,“金玉满堂”也成为沧州市关于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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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李女士电话咨询公安交管部门,自5月18日开始,她利用闲暇时间已经拍了4条举报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但都没有得到审核通过,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经过公安交管部门核查,李女士拍摄的要么上传的时间节点不对,要么拍摄的图片模糊不清,因此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法律认可。

  5月18日开启“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以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平台受理已受理485条举报信息,其中审核通过的举报信息已经全部奖励到位。但审核中发现有一部分举报信息不合乎规定要求。主要表现在下面6条情况:

  1.未在通告规定时间内取证。

  2.45°角照片拍照距离太近,只有车牌号不能显示车内是否有驾驶人。

  3.45°角照片拍照距离较远,位置不正造成车号不清楚。

  4.部分远景照片不能明确的显示出违法行为。

  5.有的照片在拍摄时因为设备抖动等原因,非常模糊无法清晰辨认。

  6.有些地方的停车是否构成违停需准确把握。

  凡是未被采纳的举报信息,系统会在短期内自动回复举报人信息未被采纳的具体原因。

  以上图片为合格拍摄

  交警提醒

  一定要按照5月18日市政府《通告》规定进行举报:证据采集时间限定在 夏季7:00-19:00时、冬季7:00-17:30时,确保光线良好。

  举报机动车违法停车证据要按照“随手拍”的程序设定, 提交违停机动车远景照片(反应周边环境)、违停机动车左前方45°照片(体现车牌号和驾驶室内情况)照片各1张,照片要清晰,完整体现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行为事实,2张照片拍摄后需要当场进行上传。

  举报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和不按序通行的证据,可通过行车记录仪采集, 在违法行为发生当日内下载并完成上传,影像资料要清晰,并能完整体现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使用其他设备进行翻拍的不予采纳。

  自创城以来,市公安交警支队加班加点在中心城区绘制了大量新的停车位,有效的缓解了广大市民出行停车难的问题。

  但是,总有一些人“花式”停车。在全民创城的大氛围下自演自说。 今天给大家曝光部分被处罚的违停车辆。

  首先映入眼帘的使我们的一号选手,他就感觉后面还有一个车位,其实没有。

  我躲在树底下你们可能就看不到我了

  我要是没看错的话,这好像是自行车停车位。

  自己停在这不觉得冷清么?

  再说一遍,后轮压盲道了。

  各类花式停车,还是有一句话送给你们:停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停车不规范,汽车两张条。

  创城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为提升城市文明,城市形象做出自己应做的贡献。“任性停车”“豪横停车”就像随手扔垃圾一样。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讲文明,那么文明城市也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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