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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市客运办根据市民举报,对学府街、劲松路、水西关南街等道路上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单车予以现场收缴,并将依据相关条例实施处罚。

9时50分,在水西关南街南一巷,人行便道上停靠着十余辆蓝色的“哈啰”共享电动单车,且不时有市民过来停放。路面上,用白色油漆圈出了一块停车区。市客运办相关负责人王光瑞表示,这个停车区是企业私自设立的,这种车辆属于违规投放。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叫来应急调运车,将这些共享电动单车全部收缴。在学府街、劲松路等道路上,也发现了“哈啰”及“青桔”品牌的共享电动单车。

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市场需求,我市现有的共享单车、公交自行车投放量已经饱和,目前暂停投放。此前已对运营企业进行了约谈,但违规投放情况仍有发生。对此,客运办将依据相关条例,对企业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处罚。

截至5月22日,我市已收缴5000余辆共享电动单车。(齐向真)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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