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張某今年48歲,靈寶市五畝鄉人,2019年6月曾因入室盜竊,被鼎塬路派出所抓獲後判刑入獄11個月,2020年5月15日剛剛釋放回來。5月22日,河南省靈寶市公安局鼎塬路派出所民警將一名不思悔改的“慣偷”張某再次刑事拘留。

5月22日,河南省靈寶市公安局鼎塬路派出所民警將一名不思悔改的“慣偷”張某再次刑事拘留。在被執行拘留的那一刻,張某耷拉下腦袋後悔地說:“剛從監獄出來,還沒顧得上回家就又被你們送進來了!”

5月17日19時許,鼎塬路派出所接到轄區羣衆龔某報警:放在尹莊鎮張灣村租房中的2000元現金和一副銀手鐲被盜。指導員王猛帶領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經初步勘察,發現門鎖完好、室內有明顯翻動痕跡,初步判斷盜賊系翻牆入院,撬開窗戶防護欄進入室內實施作案。

民警立即圍繞案發現場開展摸排調查工作,卻未獲取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雖說案值不大,但是小案件包含着大民生。民警暗下決心,一定要將此“蟊賊”繩之以法,解決羣衆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當天,民警們返回所內進行研判,過電影般將案發現場及周圍情況細細回顧一番,以期尋找漏洞,發現蛛絲馬跡。突然,輔警任傑眼前一亮,他回想到案發當天上午,自己曾在張灣村開展“一村一警”社區走訪工作,看到張某從那裏經過。張某今年48歲,靈寶市五畝鄉人,2019年6月曾因入室盜竊,被鼎塬路派出所抓獲後判刑入獄11個月,2020年5月15日剛剛釋放回來。據任傑介紹,這個張某是“慣偷”,之前還因盜竊罪於1992年被判刑8年,2001年被判刑2年。

剛剛刑滿釋放不回五畝鄉家中,就出現在尹莊鎮張灣村,而且就在當天接到羣衆失竊報警,難道這僅僅是巧合?經進一步勘察取證,張某作案嫌疑陡然上升,民警們加快了抓捕的步伐。

民警分析,張某剛釋放回來身無分文,盜得錢財後,一定會在市區附近喫喝玩樂享受一番。然而張某“飄忽不定”的行蹤給抓捕工作帶來了不少難度。經過近兩天緊鑼密鼓的清查排查,在將盜賊可能落腳的旅館出租屋挨個摸排後,民警終於鎖定了張某的蹤跡。

5月20日凌晨,還在市區一旅館內呼呼大睡的犯罪嫌疑人張某被突然而至的民警成功抓獲。

“我剛放回來,你們又找我幹啥?”

“你說呢?你自己都幹啥了還用問嗎?”

“哦……,我剛出來身上沒一分錢,就想着先順點錢……”

“你偷的錢和東西呢?”

“錢花了,還剩300塊,銀手鐲不值錢讓我給扔了。”自知抵賴毫無意義的張某向民警供述了作案經過。

據瞭解,僅5月份以來,鼎塬路派出所已經抓獲入室盜竊犯罪嫌疑人7人,破案10餘起,有力維護了轄區一方平安。(易馨 趙保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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