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白沟务工的张先生发现自己手机一直带在身上,但支付宝里面的钱却不翼而飞,为此感到很纳闷,在意识到钱可能被盗后连忙向白沟新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接到报警后,该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办案民警首先对张先生的手机进行查验,发现手机上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已被删除,其手机及支付宝均设有密码,要顺利打开并将钱转走必须知道密码,为此,办案民警判断应该是熟人所为。

经询问被害人张先生,其反映手机从没有给外人使用过,与工友周某由于关系较好,平时使用时都没有刻意回避,但并没有发现周某有异常的行为。

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继续从外围收集证据,发现在案发时间段内,周某先后转账共计4000元,此金额与张先生被盗的金额吻合。办案民警迅速行动,将周某某抓捕归案。在大量证据面前,周某如实交代了作案过程,其与张先生平日关系不错,趁张先生在使用手机及支付宝时,默默记住对方的身份证号和支付宝密码,然后偷偷的用自己的手机登陆,先后将4000元钱转到自己的支付宝上,所盗钱财均被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周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白沟新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消息来源:白沟公安

本期编辑:警晓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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