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后,执法人员联系违停当事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按“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的,处每平方米五百元罚款”的标准,对涉事车主处以15000元的罚款。大浪街道表示,当前,深圳市正处于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战决胜阶段,为有力助推创文工作,大浪街道执法队将加大辖区主次干道巡查力度,重拳整治绿地破坏行为,坚持教育劝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对违法侵占绿地违规停车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开车十分钟,停车一个钟”

不少车主应该都有过这样的体验

但停车难也不代表可以乱停车

否则……小心吃罚单!

这不~最近有位深圳车主

因为停车问题被罚了15000元!

近日,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一车主将一辆轻型货车停放在公共绿化带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开具了一张15000元的罚单。车主直呼“太肉疼”!

绿化带违停被罚1.5万

据悉,大浪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布龙路与大浪华达路路口西侧的绿化带上,停放着1辆大型货车。执法人员立即勘察测量,经测量该车占用公共绿地宽近3米,长近10米,面积约30平方米。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违停当事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按“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的,处每平方米五百元罚款”的标准,对涉事车主处以15000元的罚款。

大浪街道表示,当前,深圳市正处于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战决胜阶段,为有力助推创文工作,大浪街道执法队将加大辖区主次干道巡查力度,重拳整治绿地破坏行为,坚持教育劝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对违法侵占绿地违规停车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除了绿化带

还有这些地方也不能停车

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违法停车的,处一千元罚款。

而大家也不要以为

在停车场内停车

就可以完全没事了

如果有以下情况,也要罚!

1.一车占多位的;

2.占用消防通道的;

3.堵塞出入口的;

4.占用通道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

5.堵塞其他车辆通行且未留联系方式的;

6.接通知后拒不驶离的;

7.不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管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请遵纪守法

不要乱停车了

微信、深圳大件事、公安部网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