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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我国近代历史上的改良和革命,都是以报刊宣传为先导的。本文介绍的这个故事,就从清朝末期的一家报纸《苏报》说起吧。
《苏报》原是一家以日侨出面开办的报纸,1896年6月26日创刊于上海。那时的上海到处都是外国人的租界,《苏报》就办在公共租界里。
1903年夏,《苏报》支持中国教育会和爱国学社的活动,聘请章士钊为主笔,章太炎、蔡元培为撰稿人,报道各地学生的爱国运动。此后,《苏报》又陆续刊登了许多激烈地宣传革命的文章,旗帜更为鲜明。
这时,《苏报》的主要宗旨已是反对改良,宣传革命。其所刊内容,最引人注目的则是邹容的《革命军》,及章太炎读了《革命军》后撰写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了。
邹容,1885年生于四川巴县(今重庆)一个商业资本家家庭,1902年秋留学日本东京,入同文书院,致力反清。其后,他着手撰写《革命军》初稿,鼓吹革命。
1903年4月,邹容返回上海,结识了章太炎,结为挚交。同时,他的《革命军》一书成稿。
在《革命军》中,邹容以悲愤的心情,通俗的语言,抨击清政府的卖国罪行,认为只有革命,才能“去腐败而存良善”,“由野蛮而进文明”,“除奴隶而为主人”,号召以革命推翻满清政府。
《革命军》的出版,《苏报》的介绍,章太炎《序》的刊布,皆在当时起了很大影响,也让清廷大为震惊和恼怒。清政府与租界当局合谋,于这年7月7日查封了《苏报》,《苏报》人员闻风而逃,章太炎不愿逃跑,被捕;邹容得以逃脱。但当他得知知己章太炎被捕后,却毅然选择了投案自首,甘愿陪着章太炎蹲监狱。
这就是震惊中外的 “苏报案”。
因《苏报》在上海租界,该案发生后,司法管辖归租界当局,清政府派员参与审讯。按清政府的指控,章、邹反清,判死刑都是轻的,但租界当局为章、邹辩护的律师则认为罪行不大。
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在华利益,也想着把章太炎、邹容交给清政府处理。如果这样,章、邹必死。但由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也是矛盾重重,最后还是决定,不向清政府交人。
如是,经过多轮庭审,1904年5月,章、邹分别被租界法庭判处监禁3年和2年徒刑,并禁止中国人在租界内办报纸宣传革命和出版革命书籍。
1905年4月3日,狱中的邹容被折磨致死,年仅20岁。1906年,章太炎刑满释放。清政府企图通过这一事件压制舆论,以达到镇压革命的目的,然而事与愿违,通过“《苏报》案”,《革命军》一书的行销行更广,革命风潮席卷大江南北,也促使了许多革命政治团体的成立。
1904年,反清革命组织光复会成立。与此同时,大量翻印扩散邹容《革命军》一书的黄兴,发起成立了反清组织华兴会。
“苏报案”发生半年后,孙中山在《檀山新报》上发表《敬告同乡书》,明确指出:“革命与保皇,理不相容,势不两立”。
1905年,孙中山把他领导的兴中会同黄兴领导的华兴会,还有光复会等反清组织联合起来,组成中国同盟会,把“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写入誓词,定为革命党人必须遵循的纲领。
从此,推翻清朝成为时代的主流,清政府的统治已摇摇欲坠了。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清朝从此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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