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一审时,法院认定被告擅用钟汉良的肖像,盗用钟汉良先生的签名,被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定构成对钟汉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犯,要求被告10日内停止侵权,并持续30日赔礼道歉,依法赔偿钟汉良经济损失。据悉,被告通过虚构钟汉良为其公司形象代言人的方式,大范围擅用钟汉良的肖像,盗用钟汉良的签名,从事具有招商加盟性质的虚假商业宣传活动,制造钟汉良和该公司存在商业代言合作关系的假象。

5月25日晚上,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通报,钟汉良起诉广东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在一审时,法院认定被告擅用钟汉良的肖像,盗用钟汉良先生的签名,被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定构成对钟汉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犯,要求被告10日内停止侵权,并持续30日赔礼道歉,依法赔偿钟汉良经济损失。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被告通过虚构钟汉良为其公司形象代言人的方式,大范围擅用钟汉良的肖像,盗用钟汉良的签名,从事具有招商加盟性质的虚假商业宣传活动,制造钟汉良和该公司存在商业代言合作关系的假象。

法院二审判定,要求被告10日内赔偿钟汉良经济损失200万,并公开持续登载道歉声明30日。又是不法商家制造的虚假代言案件,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支持钟汉良依法维权。

众多网友也纷纷力挺:支持钟汉良维权!也希望大家都不要因为钟汉良看起来温柔,总是侵权!支持钟汉良合理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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