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記者 祝傳鵬)“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以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爭,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5月25日,全國人大代表、美巢全屋傢俱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馮琪雅對大河網記者說,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目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在監察監督、立案偵查和批捕執行等方面有明顯差距,她建議對所有經濟體同罪同罰,打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

現狀|民企缺乏紀檢監察制度,立案難

“與民營企業相比,國企對於高管和員工的監督手段更爲完善,有成熟的紀檢監察等黨內約束手段,比司法程序多了一層屏障。”馮琪雅說,進入司法程序後,對國家公務人員的量刑也要重於非國家公務人員,使得法律對國有企業的高管及員工具有更大的約束作用,能從源頭上更有效遏制違法行爲。

馮琪雅舉例說,有個別地區出臺了對民營企業網開一面的政策,提出在立案、執法上都從寬、從輕,首先這會加大民營企業立案難度,造成犯罪成本低,助長民營經濟內部貪腐現象。其次,民營企業會對這些地區的司法體系失去信心,恐怕沒有民營企業家敢於到這樣的地方投資,這是一種飲鴆止渴的做法。

“同樣是利用職務之便將單位的財產非法據爲己有,對於國企是按貪污罪處理,立案標準是3萬元,最高可以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對於民營企業則是按職務侵佔罪論處,立案標準是6萬元,最高可以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實際上,貪腐案件對國企和民企財產造成同樣的損失,理應予以同樣的法律制裁。”馮琪雅說,民營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不同經濟體的職務犯罪對經濟和社會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

建議|用法治打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

因此,今年全國兩會馮琪雅就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帶來了“關於對不同經濟體同罪同罰的建議”。她建議,辦案機關要重視民營企業職務犯罪的預防與打擊。避免兩種極端,既要避免辦案機關插手經濟糾紛,將民事責任刑事化;又要避免公安機關相互推諉,將刑事責任民事化。

馮琪雅表示,立案是預防與打擊民營企業職務犯罪的第一要務,只有依法立案,才能啓動法律程序,讓違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審判。因此,要嚴格落實刑事訴訟法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於控告人的控告,公安機關應當接受並出具受案回執,對於控告人提供的犯罪線索應當及時審查,符合初查條件的,進行初查。對於法律已經有明確規定的,要堅定不移地執行到位,法律如何規定就如何做,不應將辦案機關的工作轉移給控告人,不允許在法律之外另設條件、抬高門檻。

“民營企業作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積極發揮作用,任何違法行爲如果得不到有效懲治,都會從不同角度和維度傷害公衆權益、社會經濟乃至國家利益。”馮琪雅說,任何公民、任何經濟體都要在社會主義法治化建設的大框架下謀發展,要從根本上樹立所有公民、所有經濟體的法律意識,公檢法要做好法治化建設的四梁八柱,共同打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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