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一個快節奏的時代,普通人的生活壓力非常大,這也產生了一大批的剩男剩女。他們在婚姻這個問題上顯得十分的急促,又沒有經驗,南京的嚴先生和孟女士就是一對非常典型的例子。據瞭解南京的嚴先生贈送給自己的女友孟女士一輛價值30萬元的奔馳轎車,但是雙方因爲生活中的瑣事分手,而分手後又因爲這輛奔馳車的歸屬問題鬧上了法庭。

2019年5月,嚴先生和孟女士確定戀愛關係,一個月後嚴先生就花30萬元購買了一輛奔馳車送給孟女士,這輛奔馳車還登記在孟女士名下。然而,嚴先生和孟女士雙方接觸不深,住在一起之後摩擦不斷,在11月簽署分手協議。當時約定的是奔馳車追夢女士所有,簽完協議之後,嚴先生越想越氣。自己本來是以結婚爲目的才贈送給她奔馳車的,不過現在可好,談戀愛談了沒多久,虧了一輛奔馳車,嚴先生一氣之下把這輛車偷偷的開回了家。

孟女士隨後就去法院狀告嚴先生,要求對方歸還奔馳車,表示這輛奔馳車登記在自己的名下,而且分手協議約定的內容也很清楚,奔馳車歸孟女士所有。嚴先生找了律師也提起反訴,要求孟女士歸還奔馳車。在法庭上嚴先生認爲自己爲了結婚才贈送這輛奔馳車的,如今婚沒結成兩人分手,孟女士應該把這輛車主動歸還給他。

在5月23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孟女士把奔馳車歸還給嚴先生。因爲法院曾經調查過發現,雙方在簽署分手協議後,孟女士曾經手寫了一張便條,同意將奔馳車過戶給嚴先生。孟女士當場就爆發了,他大喊着當時這個姓嚴的一直騷擾我,我無奈他寫了一張便條應付一下,不過法院對這個說法並不認可。法院宣判時對孟女士說,作爲一個成年人,你應該對自己的行爲承擔法律責任,既然你已經在便條上籤署自己的名字,表示可以過戶給嚴先生,這個就是真實的。

這起事件在網絡上也引起了很多的熱議,一些網友評論道,通過一輛奔馳才換回來的戀愛肯定不是真愛,最後鬧成這個結局也絲毫不意外。也有一些網友認爲,嚴先生實在是太小氣了,一輛奔馳車而已,送就送了唄。老張覺得這些網友說話真的是站着不腰疼,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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