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县长胜镇财政所原所长魏某某、县黄陂镇经管站原会计曾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

    经审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于当日依法对魏某某、曾某某做出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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