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杨女士当时拍摄的现场视频,加油站方律师表示,从当时拍现场照片和视频可以看到,杨阿姨摔伤后,同伴去卫生间挪动了指示牌,途中还动了厕所灯的开关,所以并不能把当时的具体情形还原出来。律师并出示了一张急救箱的照片,“因为加油站没配车,杨阿姨当时流血不止,情况紧急,救护车往返需要时间,所以最快的办法是由其同伴开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就医”律师说,加油站工作人员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没能将伤者送医的。

老人晚上到加油站上厕所因为没灯被绊倒,摔断门牙磕露嘴还断了两根血管,老人认为自己摔倒后加油站领导淡漠不理,故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9万余元。

老人摸黑上厕所被绊倒 “嘴漏了、血管断了、牙也掉了”

杨阿姨说,2018年9月23日,她和朋友一起到古崖居风景区游玩,在返回途中,到高速公路附近的加油站加油。

在车辆加油期间,杨阿姨和同伴前往加油站的卫生间。“加油站的院子里和卫生间里面都是有灯的,但通向卫生间的通道里却没有。进去的门很窄,两个人只能一前一后单独进去。通道里太黑了,看不到地面的情况。”杨阿姨说,当时她被一个1公分的小台绊倒,径直朝洗手盆的方向摔了过去,自己面部直接砸向了洗手池。

“当时两颗牙就被磕掉了,嘴还漏了一个大口子。”她说,虽然自己摔倒了,但是很清醒,看见本应该竖立在地上的提示牌倒在水池底下,地面上全是污渍。

杨阿姨说,之后她被同伴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她右颊、右上唇软组织损失,相对位置粘膜规则裂口,有内外贯通,两颗牙齿全脱位,还断了两根血管,经过了长达2个多小时的缝合,才止住了血。

“我外面缝了8针,里面缝了13针,第二天去找加油站站长,结果对方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也没说要赔偿。”杨阿姨称,后期治疗自己又在医院修复科种了两颗牙,加上前期检查,总共花费了4.7万元的医疗费,但双方始终协商无果,所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医药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共5.9万余元。

她认为,加油站作为经营者,对进入加油站的人员具有安全保障义务,该加油站卫生间门口存在不易引人注意的第二台阶,且正对着洗手池台面,容易产生磕绊,本身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

在夜间经营的情况下既不安装灯光,也不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清除隐患,加油站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从而致使自己被绊倒磕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加油站:启用了紧急救治箱 伤者:自己用卫生纸堵的伤口

而加油站方代理律师表示,当天因为没有下雨,所以工作人员对地面并没有进行清洗,也就不需要摆放警示牌。而且绊倒杨阿姨的也并非台阶,而是门槛,这节门槛不大,按照中国传统,有门的地方就有门槛,是生活常识,“为了这么一个小门槛就去找专人站在卫生间提醒,显然没有必要,也不符合现实。”律师说,卫生间是免费向提供的公共设施,事发后加油站员工立即将杨阿姨带到休息室,并使用了紧急急救箱对其进行救治,已经尽到了救治义务,只是救治效果没有达到杨阿姨的理想。

律师并出示了一张急救箱的照片,“因为加油站没配车,杨阿姨当时流血不止,情况紧急,救护车往返需要时间,所以最快的办法是由其同伴开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就医”律师说,加油站工作人员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没能将伤者送医的。

他表示,加油站没有安全设施隐患,已经尽到救治义务。老人自发出门游玩,早上7点就出发了,天黑才回来,加上长途驾车,本来就容易身体疲劳,虽然有人陪同老人去卫生间,是由于同伴没有尽到照顾、看护义务,才导致老人摔伤,加油站本身没有责任。

“我根本就没见到什么急救箱!地上没血迹,照片是摆拍的。”杨阿姨说,自己当时流血太多,虽然被扶到了加油站休息室里面,但加油站员工根本没有做出急救措施。无奈之下是同伴从车里拿出卫生纸堵住的伤口。

“当时两根血管已经断了,流了一地的血,我们让前台和领导联系始终没有结果,也没有实行救治,对方领导淡漠,因为流血实在太严重,我们才自己捂着伤口去的医院。”她说。

同样证人王女士表示,自己是在旅游当天刚刚结识了杨阿姨。在加油站时候她陪杨阿姨一起去卫生间的。她回忆,当时杨阿姨走在前面,就听到杨阿姨被绊了一下,然后突然摔了出去,她想扶却没抓住。紧接着杨阿姨又被绊了第二下,直接摔倒水池下面。

她说,将杨阿姨扶起来时,看到她身下压着警示牌,嘴里的血直接喷涌出来,就赶紧带着她去加油站里面止血。见对方领导一直不来,另一名同伴郑女士就去现场拍照录像取证了。

王女士说,在止血过程中,她也从未见到急救箱,只能用卫生纸帮杨阿姨堵住伤口。

对于杨女士当时拍摄的现场视频,加油站方律师表示,从当时拍现场照片和视频可以看到,杨阿姨摔伤后,同伴去卫生间挪动了指示牌,途中还动了厕所灯的开关,所以并不能把当时的具体情形还原出来。而且律师认为,第二次绊倒杨阿姨的,应该就是那块被她压在身下的“小心地滑”警示牌,由此可见,加油站还是设立了警示标志的,故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

“当时都没有灯,我也没法开关灯,我到的时候牌子就在水池子底下。”拍摄视频的证人郑女士说,拍摄照片时并没有挪动现场,而且杨阿姨去古崖居旅游那天,并没有爬山,只是简单转了转,同行的人也都没有表现出劳累。

杨阿姨也认为,自己摔伤和地面竖立的“小心地滑”的警示牌没有任何关系,可以能够看出,从门槛和洗手池之间的摆放位置之间,本身就存在将人绊倒并磕伤的明显安全隐患。即便绊倒自己的是门槛,也应该设有明显的反光警示标志。

最终,加油站方律师仍认为,杨阿姨在公共区域摔伤,加油站本应不该承担过多责任,同时对杨阿姨治疗费用的合理性提出异议,并提出进行鉴定请求,他认为,对方花费的金额已经到达“豪华型治疗”的地步,超出了合理赔偿标准。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

文/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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