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此,北京比特大陸在官方聲明中也表示,鑑於詹克團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或經理名義從事的相關行爲(包括但不限於向公司員工發出通知、函件、指令等)明顯違反公司股東決定、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規,嚴重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合法權益,已獲公司股東授權依法追究詹克團一切法律責任。既然詹克團已經被公司股東決議免去法定代表人職務,其根本無權代表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員工發出通知、函件、指令等。

比特大陸控制權爭奪再升級。

5月27日,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比特大陸”)通過官方微博發佈了一則官方聲明。聲明內容顯示,比特大陸公司已於2019年10月28日通過股東決定免去詹克團的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職務,且已於2019年11月5日通過執行董事決定免去詹克團經理職務。詹克團無權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或經理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爲,包括但不限於向公司員工發出通知、函件、指令等。

據悉,比特大陸發佈該聲明源於詹克團以北京比特大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身份向比特大陸CFO劉路遙下發了“解除勞動關係通知”,解除與劉路遙的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同時向比特大陸人力資源部及財務部門分別下發了關於比特大陸所有員工勞動關係籤轉等事項的通知和關於財務審批、付款等相關權限的通知。一方面指出目前正在進行的比特大陸所有員工勞動關係籤轉、員工入職、離職以及勞動合同的轉入、轉出等相關事宜,非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所採取的任何行動,均視爲對公司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另一方面提出公司的一切資金轉出等相關財務事宜,均需公司法定代表人詹克團審批。

就此,北京比特大陸在官方聲明中也表示,鑑於詹克團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或經理名義從事的相關行爲(包括但不限於向公司員工發出通知、函件、指令等)明顯違反公司股東決定、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規,嚴重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合法權益,已獲公司股東授權依法追究詹克團一切法律責任。

有相關法律界人士表示,公司股東依法享有選擇管理者的權利;法定代表人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產生,一經相關決議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工商登記僅具有對外公示的作用。既然詹克團已經被公司股東決議免去法定代表人職務,其根本無權代表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員工發出通知、函件、指令等。這也意味着,詹克團目前發出的一切通知皆不具備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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