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11月8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6期)中,也有1批次標稱連雲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米夾心海苔,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錫市梁溪區廣味園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連雲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子夾心海苔,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爲1.8×10⁵CFU/g,1.8×10⁴CFU/g,5.8×10⁴CFU/g,1.3×10⁴CFU/g,6.0×10⁴CFU/g,標準值爲n=5,c=2,m=30000CFU/g,M=100000CFU/g。

2020年5月26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1期)。

無錫市梁溪區恩旭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泰州香美寶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馬鈴薯澱粉(分裝),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爲7.4×10³CFU/g,1.9×10⁴CFU/g,1.7×10⁴CFU/g,1.7×10⁴CFU/g,1.4×10⁴CFU/g,標準值爲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無錫市梁溪區廣味園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連雲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子夾心海苔,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爲1.8×10⁵CFU/g,1.8×10⁴CFU/g,5.8×10⁴CFU/g,1.3×10⁴CFU/g,6.0×10⁴CFU/g,標準值爲n=5,c=2,m=30000CFU/g,M=100000CFU/g。

2019年11月8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6期)中,也有1批次標稱連雲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米夾心海苔,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並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可能是個別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又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宿遷潤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爲0.082mg/kg,標準值爲≤0.05mg/kg。

倍硫磷是一種中級毒性有機磷類殺蟲劑,具有廣譜、高效等特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豇豆中倍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爲0.05mg/kg。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瞭解,從而違規使用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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