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按照民政部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据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介绍,去年以来,省民政厅先后投入中省资金5.469亿元,实现了对全省14.0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1028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804名孤儿、940名孤儿大学生、18.9万名困境儿童的保障与关爱,其中,享受困难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儿童2.6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儿童数量为10.57万名。

5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介绍,去年以来,省民政厅先后投入中省资金5.469亿元,实现了对全省14.0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1028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804名孤儿、940名孤儿大学生、18.9万名困境儿童的保障与关爱,其中,享受困难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儿童2.6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儿童数量为10.57万名。

为充分实现好、保障好、发展好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我省做了这些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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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机制

打通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

纵向上,为了增强保障力量,全省建立了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

目前,全省有乡镇儿童督导员1445名,村(居)儿童主任19831名,实现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打通了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困境儿童从此有了自己的代言人。

横向上,在困境儿童保障方面,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留守妇女关爱方面,初步建立了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每人每月1400元和1000元

去年,按照民政部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同时,我省完成了对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提标工作,将2011年确定的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和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每人每月800元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400元和1000元,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

延伸儿童关爱服务链条

打造儿童关爱服务社区平台

积极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临时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积极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支持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在建或已建成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转型,开展困境儿童临时照料、特殊教育、定期探访等工作;进一步延伸儿童关爱服务链条,推动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重要内容,推动建立完善社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打造儿童关爱服务社区平台。

在资金安排、政策帮扶、项目配置等方面,对全省贫困地区给予倾斜,确保全省儿童服务机构条件和服务水准均等化。目前,全省共有儿童福利院18个,儿童之家588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16个,其中有67家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成功,其余的转型升级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表示,下一步,将立足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厘清思路、积极行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推动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相适应的困境儿童保障与留守妇女关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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