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中国民国时期的当红女影星,一生一共出演了30多部电影,其在影坛的地位仅次于当时的影后胡蝶。她在事业上,尽显辉煌,但是她的情感生活,却是糟糕得不得了,一直都被男人捏着脖子生活,一点反抗的余力都没有。接二连三遇到渣男。
其中,就是生命中的两个渣男,让阮玲玉一步步走向杀身之祸,最终因为一场官司,在舆论风波中服下安眠药自杀,年龄定格在25岁。
阮玲玉的死,极具争议,是因为一场官司而起,而这场官司,这是一场普通窃取财物案件,那么为什么会让阮玲玉走向自杀呢?而她的死,又由谁来负责呢?这得要从她的第一任男朋友说起。
阮玲玉十五岁的时候认识了张家的四少爷张达民,开始陷入热恋,不久后被张家太太发现后,被迫在外同居。一开始张达民因为喜欢阮玲玉,装出人模狗样的样子,和阮玲玉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之后张达民的少爷品性便暴露无遗,好赌,出入女色场所,莺歌燕舞,各种恶习,关系到这些的花销都是一大笔钱。但是他跟阮玲玉在一起是被母亲反对的,所以母亲并没有多给他钱,只是按平时的零花钱数额给他,从此张达民一没钱就对阮玲玉及她的母亲大发脾气,阮玲玉因为性格懦弱,只好忍气吞声。
由于张家太太的态度强硬,阮玲玉发现自己尽管跟张达民在一起,但是这辈子却是绝对不可能嫁入张家,所以开始走上了演艺道路,自己赚钱,自己养活自己,曾经不否认阮玲玉看上了张达民的钱,想依靠他过日子。但是只可惜,张达民的钱,是由他母亲张太太操纵掌握。
之后,阮玲玉成为当红女明星,经济情况也相继好转。不够零花钱花的张达民开始打阮玲玉主意,阮玲玉心生厌恶和他分居,但是分居了三次,张达民都强行复合,死缠烂打。最后还以捏造绯闻,让阮玲玉出丑等语言威胁阮玲玉给他钱。
阮玲玉当时正大红大紫,而且她这个人很怕事,也很注重自己的名誉,正是这样被张达民捏住了她的脖子,长期性地要挟她,对她敲诈勒索、讹钱。阮玲玉也想花钱买个安静,被迫开始对张达民进行长期包养,并在之后,与张达民达成分手协议,承诺两年内从经济上持续补偿张达民,按每月100元支付分手费给张达民。
张达民两年里的生存费用很大一部分都是依靠阮玲玉的分手费补贴生活,因为他没有正经的工作,根本没有收入,加上还是个赌徒。两年期限将至,张达民想要继续讹钱,便诬陷阮玲玉离开时偷窃他家近2000元财物。
正是这一件事,挑起了一宗死亡官司。
当时阮玲玉已经离开了张达民,跟茶叶商人唐季珊在一起,这王八蛋是个有妇之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阮玲玉知道张达民就是想要讹钱,打算给一笔钱息事宁人就算了,但是唐季珊却不愿意,说有了这一次,还会再有第二次。结果唐季珊就一意孤行,接了这场官司,要跟张达民死磕到底,但是他并没有想到,阮玲玉是个名人,名人打官司,谁最爱看?还不是爱八卦的老百姓,以及她的粉丝。
这里提一下,唐季珊并不是什么好人,把阮玲玉搞到手后,整天对阮玲玉发脾气,阮玲玉死后,又装腔作势,推卸责任,还说终身不娶,但最后还是再娶了。
接着上边的,这场普通的窃物官司开打后,如果被告是普通老百姓,或许不会引起太多人关注,但是因为被告是阮玲玉,所以引起了当时一片轰动,阮玲玉也深陷舆论漩涡不可自拔,这就是唐季珊这王八蛋接这场官司所产生的不可控制的后果。
自此,各种新闻记者,报纸,都刊登了这件事情,但是并不是刊登偷东西的事情,而是把矛头转向阮玲玉的私生活,刊登了阮玲玉与两个男人同居的丑闻等各种流言蜚语,并且上了头条,各种难听的词语活跃在报纸上,全都是描写阮玲玉丑闻私生活的,经过了报社记者的大肆渲染,改版,捏造事实,这些报纸卖得了非常好的销量,引起了许多吃瓜群众的关注,掀起了哗然的舆论,阮玲玉最终不堪重负,选择了自杀。
临死前,阮玲玉留下遗言,只有四个字:“人言可畏”,而后,鲁迅先生写下一篇文章《论人言可谓》,痛斥那些误导舆论,乱写一通的小报记者,为了金钱,把活生生的人逼死,这就是言论可怕的地方,正所谓“恶语伤人三日寒。”
上面我阐述了三个让阮玲玉走向自杀的原因,分别是挑起事端的张达民,接手事端的唐季珊,以及误导舆论的小报记者,那么阮玲玉她的自杀,也有她自身的原因。
阮玲玉这个人怕事,性格自卑懦弱,从小就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惧怕流言蜚语。这些都跟她年少时的成长环境有关。她自小家境贫寒,出生于工人家庭,六岁丧父,之后母亲带着她相依为命,为了家计,母亲去给大户人家当了佣人。
但是自从母亲当佣人之后,她就叮嘱阮玲玉,不能对外说妈妈是当佣人的,不然会被别人瞧不起,之后也极少让阮玲玉来张家,送她去读书也是送去寄宿学校,为的就是不让别人看到她与自己有过度接触,避免流言蜚语。所以,阮玲玉成长时期,母亲一直保护着她,竭力逃避,不让她承认自己是佣人的女儿,导致她长大后的性格缺乏穷人骨子里的那种坚强,刚毅,最终死于舆论压力之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