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完成并购重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各项业务也在正常推进。今年2月份,中国船舶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中船集团等收购江南造船多个资产,交易总金额达373.68亿元,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将新增军用船舶造修相关业务,巩固行业地位,提升抗周期风险能力;同月,一汽轿车置出乘用车相关业务资产与负债,解决与兄弟公司一汽夏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并作价270亿元置入一汽集团旗下盈利性最强商用车板块公司,实现一汽集团商用车整车业务上市……

  不管是配合国有企业改革,还是通畅资本市场出口,中国船舶、一汽轿车等公司的案例,是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的缩影。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4月份,境内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744单、交易金额5016.85亿元。交易单数同比增长4.2%,交易金额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

  1月份至4月份,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25单,交易金额1621.93亿元,配套融资202.75亿元,交易金额和配套募集资产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分别同比增长28.32%和28.86%。证监会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并购重组审核服务工作,通过努力,1月份至4月份平均审核用时不到40天,较2018年的61天和2019年的53天,效率进一步提升。

  总体来看,今年前4个月并购重组具有三个亮点和特点。一是大型并购交易不断增多,今年以来,交易规模在50亿元以上并购重组7单,出现明显增长,其中3单项目超过100亿元;二是以“同行业、上下游”资产为目标的“产业并购”成为主流,2018年以来,经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中,产业整合类并购占比持续保持在70%左右;三是并购重组直接融资作用不断增强。今年以来,核准项目中近70%项目存在配套融资安排,累计配套融资202.75亿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今年1月份至4月份,并购重组交易量同比增长,交易效率继续提升。一方面原因是疫情期间出台了弹性措施,保障并购重组正常推进;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具体来看,发布配套融资与再融资新规过渡期衔接规定,便利企业融资;优化服务方式,实现并购重组业务“两个不停”,即受理不停、审核不停;出台并购重组相关事项延期措施,缓解疫情影响,包括财务资料有效期延期、股东大会通知时限延期和业绩承诺延期安排。

  同时,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建立更加符合注册制要求的高效并购重组机制,强调并购重组要符合创业板定位,价格形成机制上给予更多弹性。深化“放管服”改革,细化信息披露监管安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问责机制。根据新证券法修改情况,推进定向可转债并购常态化工作。

  总之,证监会全面调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优化服务方式、制定弹性措施等,便利企业融资,彰显监管温度,先后出台包括“一放宽、两优化、三延期”等在内的诸多措施,助力上市公司稳妥、有序开展并购重组业务。(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温济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