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關閉的16個高風險場所包括,酒吧、娛樂中心、KTV、水上樂園、遊樂園、斯諾克檯球場、兒童遊樂場、遊戲機室、拳擊館、馬場、洗浴中心、大型宴會廳、鬥雞場和鬥雞訓練場等類似的娛樂場所,若有違反禁令者,將根據《傳染病法》(B.E. 2448)第42條規定,處以一年以下監禁或不超過10萬泰銖(摺合約21740人民幣)的罰款或兩者並罰,同時違反者也觸及《緊急法令》第18條的規定,將處以兩年以下監禁或不超過4萬泰銖(摺合約8700人民幣)的罰款或兩者並罰。編輯:黃利霞。

據媒體報道,6月1日,爲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的二次暴發,泰國曼谷市市長阿薩溫(Atsawin Khwanmuang)發佈第10號公告,下令延長關閉全市16個高風險場所至6月30日,或直至另行通知。

關閉的16個高風險場所包括,酒吧、娛樂中心、KTV、水上樂園、遊樂園、斯諾克檯球場、兒童遊樂場、遊戲機室、拳擊館、馬場、洗浴中心、大型宴會廳、鬥雞場和鬥雞訓練場等類似的娛樂場所,若有違反禁令者,將根據《傳染病法》(B.E. 2448)第42條規定,處以一年以下監禁或不超過10萬泰銖(摺合約21740人民幣)的罰款或兩者並罰,同時違反者也觸及《緊急法令》第18條的規定,將處以兩年以下監禁或不超過4萬泰銖(摺合約8700人民幣)的罰款或兩者並罰。

編輯:黃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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