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奔驰女司机醉驾被查,当场失控飙泪:为什么不放过我?

酒驾害人害己

近日,顺德容桂一名奔驰女司机

在凌晨因醉驾被查

情绪失控,现场飙泪

吹气吹了12次才成功

然而,交警再一查

发现这名女司机“不简单”

竟然创下顺德一项纪录

奔驰被拦停,司机拒不下车

5月21日,交警在容桂长堤路冒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凌晨零时30分许,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在执勤点前停了下来,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只见该车车窗紧闭,透过挡风玻璃,民警发现驾驶车辆的是名女子,执勤民警多次亮明身份,告知 女子配合检查,但 女子却坐在驾驶室内置若罔闻,自顾自地打起了电话。

在多次警告无效,多次告知再不开窗就采取强制措施后, 女子依然无动于衷。民警使出了“杀手锏”,对该车进行了强制破窗,被破窗“请”出车后, 女子辩称,自己是在车里打电话,没听到交警的指令。

女司机连吹12次

随后民警要求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女子却哭着说自己害怕,不配合检查, 民警警告她说再不配合送医院抽血,女子这才肯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只见 女子就轻轻嘟嘴吹一下气,连吹了10多次都不成功。这种“蜻蜓点水”的吹气小把戏民警司空见惯了,严肃告知 女子长吸一口气使劲吹,直到测试仪有数值才能停下来,再给两次机会吹不成功就直接送医院抽血检验。一听到送医院, 女子脸色顿时铁青,深呼吸了一口气吹了两次才成功, 结果为17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知道自己达到醉驾标准后, 女子先是求情,让交警给个机会。可见民警不为所动,突然情绪崩溃,眼泪滴答往下掉……对民警哭诉 “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

民警反问到: “那谁放过那些无辜的市民呢?既然喝了酒开车,就不可能放过你。”

经医院抽血检验,女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据了解,司机姓陈,顺德人,今年35岁,5月20日晚,陈某和几名朋友在容桂渔人码头某饭店聚餐,期间喝了啤酒,21日凌晨聚会结束后,她觉得自己还很清醒,而且天还下着雨,以为交警不会查酒驾,于是心存侥幸开车回家。

随着进一步调查,

民警发现,

陈某还是个有故事的人。

五年内被查3次,顺德第一人

2015年8月18日晚,陈某酒后驾驶小汽车途经容桂新桂路时被交警查获,经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2017年4月9日凌晨,陈某再次酒后驾车在容桂桂洲大道被交警查获,经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考。当时被查后,陈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忏悔,说自己对不起家人、对不起朋友。

万万没想到,3年后,陈某居然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5年之内连查3回,陈某也算是顺德第一人了。

怎么罚?

陈某 驾驶证吊销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面临 1500元罚款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同时,陈某因醉酒驾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本来已经过了3年了,现在又要重新算起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曾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则构成了从重处罚的情形。

普法

A: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B:《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c:二次醉驾, 无论是否有其他情节,都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但一定不能判处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酒驾醉驾!

害人害己!

虽然佛山交警部门一直在严打酒驾醉驾

但是还是很多司机顶风作案

5月22日至24日,

佛山交警查了3个晚上

共查处涉酒驾驶335宗,

其中酒驾204宗,醉驾13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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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3晚,佛山204人被一次扣光12分,131人被吊销驾照!

而在“五一”假期前后的一周

佛山交警

共查处涉酒驾驶420宗,

其中酒后驾驶242宗,醉驾17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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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时间佛山178名司机被吊销驾照,多个案例曝光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点亮

来源:综合顺德交警

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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