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高明公共场所,绝大多数市民能按照《条例》规定,做到遛狗拴狗绳、及时清理粪便等文明养犬行为,也有个别市民,在公共场所遛小型犬时,并未牵拴。目前高明区犬只留检场所已建成启用,高明相关执法部门也即将按照《条例》要求,对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处罚。

5月1日,《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涉及广大市民日常养犬的方方面面,给犬只打疫苗、登记,出门遛狗要拴牵引绳、要及时清理粪便等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目前高明区犬只留检场所已建成启用,高明相关执法部门也即将按照《条例》要求,对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处罚。

多数高明市民对大型犬牵引较好,防止犬只对周边市民或儿童造成惊讶。

记者了解到,《条例》规定了两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养犬人没有进行备案的均不属违法。尽管仍在“过渡期”,但随着普法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不少养犬人更有意识地做到文明养犬。 高明市民对《条例》如何看?市民是否按规定遛狗? 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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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条例》实施一月,市民普遍表示支持

在高明公共场所,绝大多数市民能按照《条例》规定,做到遛狗拴狗绳、及时清理粪便等文明养犬行为,也有个别市民,在公共场所遛小型犬时,并未牵拴。而在一些小区内,不给小型犬进行牵拴现象更是十分普遍。走访中多数受访市民表示,文明养犬,不仅需要制度的约束,更需要市民自觉遵守,提高全民文明养狗意识。

在走访中,市民都十分支持《条例》。市民刘女士养狗多年,她说:“《条例》的实施利人利己,对狗也好。”刘女士养着一条拉布拉多犬,她自己养狗日常就非常注重“文明”二字,平日里遛狗时,都会在兜里装上几张纸,会及时为狗清理粪便。“《条例》实施后,我及时给狗进行了登记,出门遛狗时也拴上了狗绳。”她觉得,每一个养狗的市民都应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文明养犬。

在高明区犬只留检所内,饲养着包括阿拉斯加犬等多类流浪犬只。

走访中发现,在区内几个公共场所内,许多市民遛狗时,对大型犬牵引较好,对小型犬仍有个别未牵引的现象。

周六,记者遇见正在秀丽河公园遛狗的市民区女士,她说:“这么点的小狗,觉得拴上它就是对它的一种束缚,又不会对别人造成什么伤害,所以我遛它的时候,很少拴。”对于《条例》内的相关规定,这位市民表示,虽然《条例》里规定了遛狗时要进行牵引,但在人少时,她还是愿意把狗放开,让狗自由跑一会儿。

没有饲养犬只的市民又怎么看待《条例》呢?市民赵先生认为,做好养犬规定,在保障犬只、市民安全的同时,对建立文明养狗习惯也有益处。“《条例》实施后,我仔细通读了一遍,觉得《条例》制订得很全面、很科学。毕竟现在很多家庭都在养狗,有这样一个本地的法律《条例》,不仅对广大养狗的市民是一种约束,也能让人们养成一个良好的养狗习惯。”赵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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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建立电子档案,加强养犬管理力度

《条例》已实施,高明犬只问题也摆在面前,接下来如何做?

日前,高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区内5家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签订协议,新设立了5个委托期为一年的犬只免费狂犬疫苗政府委托注射点。至此,高明免费狂犬疫苗注射点增至9家。该9家注射点使用的免费疫苗均由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统一采购,并由高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配送,市民无须付费即可携带犬只前往享受服务。

在高明区犬只留检所内,饲养着包括阿拉斯加犬等多类流浪犬只。

《条例》规定,全市犬只出生满三个月后应当被养犬人送至狂犬病免疫点进行狂犬病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免疫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送犬只再次进行免疫。犬只应当在取得初次免疫证明之日起15日内进行信息备案,方便城管执法部门建立犬只管理电子档案。

目前,全市养犬管理服务系统已基本完成开发,正在进行上线前的优化调试。 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待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市民可以通过手机登陆“佛山通”APP进入“犬证服务”栏目办理犬只备案。《《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两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养犬人没有进行备案均不属违法。超出“过渡期”后,如果养犬单位及个人未按《条例》规定进行信息备案,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两千元罚款。

《条例》还对城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需要遵循的规范作了明确规定,养犬人除需携带已免疫证明,或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外,还应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器具,或将犬只装入笼内,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

如犬只对行人存在攻击行为,养犬人应及时制止,如犬只伤人,养犬人或者犬只管理人应当立即通知被伤害人的家属或者监护人,并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同时立即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留检场所,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伤人犬只免疫情况进行核查,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掌握犬只伤人情况并及时汇报,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将记录载入犬只管理电子档案。

此外,除盲人携带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携带的扶助犬外,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公共区域也被界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如城管人员在巡逻中,或在收到市民举报了解到存在遛狗不文明行为后,将对养犬人进行劝导并依规处罚。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文明养犬管理需要全民参与,如市民发现流浪犬踪迹或养犬不文明行为可拨打热线12345、12319及时监督反馈。

相关链接:犬只留检场所,流浪狗的“家”

在远离城市、远离喧嚣的杨和镇,生活在高明区犬只留检所的每一只流浪犬都将不再“流浪”。近日,记者走访了高明首个建成并已试运行的高明区犬只留检所。 自今年4月运行以来,该所已迎来300多名“主人”。

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倡导,领养代替购买。

据了解,该基地将作为高明辖区内犬只移送留检的平台载体,同时兼有流浪犬搜捕留养的功能,将为未接受免疫处理、未备案,或存在伤人、严重扰民行为的犬只提供隔离、训育的容身之所。

记者注意到,犬只留检所设有八个功能区,分别为接待区、接收区、隔离区、犬舍区、活动训练区、免费领养区、宣教区以及办公生活区。

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会长郑伟元正在介绍犬只档案资料。

“我们目前设置犬舍,一共可容纳约300多条犬只。”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会长郑伟元介绍,流浪犬进入场所首先要拍照建档,随后体检,再送往隔离观察室。无论是健康犬还是有病犬,都将先隔离7—15天,最后健康犬送至犬舍饲养,病犬则进行继续治疗。

那么高明市民如何从这里领养犬只呢?郑伟元表示,市民首先需要了解领养条件以及犬只的基本情况;然后填写《领养初审登记表》,志愿者会根据资料,审核领养人的领养条件;随后,市民可前往犬舍挑选心仪的犬只,志愿者也会上门对市民居住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并通知市民做好领养犬只的生活必需品,按要求办理手续,审核完毕后志愿者会将犬只送往市民家中。值得注意的是,协会志愿者会对已成功领养犬只的市民进行不定期回访,整个回访过程将持续半个月左右。

高明区犬只留检所位于杨和镇,饲养着300多只犬只。

“我们对领养者的生活及工作情况有一定的要求,比如说要有稳定的收入、固定住所等等,目的就是为了确定领养者有这个能力、有这个时间去照顾我们的狗狗和猫猫,这样我们才可以安心将这些‘小生命’托付给他们。”郑伟元说。

下阶段,高明城管执法部门将对负责基地日常管养工作的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给予支持,并加强沟通,在全区范围内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携手促进养犬工作的有效推进。

统筹/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谢文骏

图/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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