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早上5时30分,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厦中队早班队员在天封社区巡查过程中,发现小沙泥街12弄4号前有居民在遛狗,其中郑女士养的吉娃娃没有佩戴有效的犬牌,经询问,当事人承认了其违法事实。早上7时,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碶中队在读者公园巡查到一只拉布拉多犬经过,狗脖子上套了项圈和狗牌,但并未栓狗绳,遂依据执法查处办法对中型犬未牵绳行为罚款50元。

今天是《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首日,我市多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今晨开展养犬管理执法查处行动,并开出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最早一批不文明养犬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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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今晨开出首批罚单

今天早上5时30分,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厦中队早班队员在天封社区巡查过程中,发现小沙泥街12弄4号前有居民在遛狗,其中郑女士养的吉娃娃没有佩戴有效的犬牌,经询问,当事人承认了其违法事实。此前,江厦中队曾因相同行为对郑女士进行过普法宣传,执法人员遂依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元。

早上6时多,在新典公园,段塘中队早班队员现一名中年男子在草坪上遛狗,宠物狗没有拴狗链,也没有戴嘴套,在公园里随意奔跑。执法队员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元的行政处罚。

早上6时58分,西门中队在西门街道翠柏一里82号楼下开出罚单,对当事人陈女士未牵狗绳的违法行为,当场罚款20元。

早上7时,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碶中队在读者公园巡查到一只拉布拉多犬经过,狗脖子上套了项圈和狗牌,但并未栓狗绳,遂依据执法查处办法对中型犬未牵绳行为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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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原则

“本来清晨是小区遛狗的高峰,不过今天早上小区里的狗少了许多。”西门中队指导员严广勇说。

陈女士当时一手提着印有“宁波牛奶” 的手提袋,一手牵着她家养了8年的金毛犬,但金毛身后还跟着一只叫不出名的小狗。严广勇介绍说,陈女士一条狗牵了绳,另一条却没有牵,她说未牵绳的是亲戚临时寄养的,因为体型小就疏忽了。

陈女士因为没有牵狗绳遛狗的行为,接受了现场罚款20元的简易处罚。执法人员确认陈女士家的小狗实属寄养的,便要求她在遛狗过程当中严格做到“五当心”, 寄养期间尽到责任,并尽快联系原主人把狗退还。

针对我市养犬管理开出首张简易程序顶格处罚50元的罚单,执法队员王铮介绍,“中型犬的体型在一定程度上跟站着的小朋友一般高了,从体型来说相对威胁性比较大一点,所以我们队员把罚款数额定在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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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今晚6时联动开展执法整治

据悉,我市市六区、四区县(市)、四园区均已发布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今晚6时至9时,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统一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园、广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开展执法整治。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我市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携犬出户,需备齐犬牌、犬链、大犬嘴套及清理犬便用具,做到文明遛犬“五当心”,即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犬链符合规定长度、为大型犬佩戴嘴套、狭小空间内主动避让他人,不将犬只交由行为能力限制人,不闯禁入限入场所、区域,做好随地便溺管束和清理。

据介绍,携犬出户不文明行为处罚一般从20元到2000元不等,根据不同违法类别和次数将累计增加处罚额度,直至没收犬只,注销养犬登记证,如有涉嫌治安处罚行为还将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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