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6月1日至12月,我市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 安全带使用率。检查中 ,交警发现吴先生有摩托车驾驶证,但是车辆没有上牌,他也没有佩戴头盔。

香城都市报讯 (记者 庞赟 通讯员 吕世蒙 吴振宇)6月1日,咸宁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劝导查纠阶段正式展开。全市近500名警力走上街头,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现象,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开展专项整治。

从6月1日至12月,我市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 安全带使用率。

“你好,驾驶摩托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请出示您的驾驶证”……1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和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双鹤桥、中心花坛、南山等多个路口进行执法检查。

9点30分左右,市民吴先生驾驶一辆摩托车途经双鹤桥前往温泉方向。检查中 ,交警发现吴先生有摩托车驾驶证,但是车辆没有上牌,他也没有佩戴头盔。

“这辆摩托车才买不久,还没来得及去上牌照。”吴先生解释道。经交警耐心讲解他的违法行为及可能带来的危害,吴先生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领到交警开具的罚单后,他承诺马上就去给车辆上牌照,今后一定谨记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记者注意到,已有部分市民自觉在骑行摩托车 、电动车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是也有不少市民存在侥幸心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温泉中队长李晶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是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的。对骑两轮机动摩托车的驾驶员,现场查获不戴安全头盔的 ,给予罚款50块钱,扣2分的处罚。对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以警告教育为主。

当天,?全市公安交警共查获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82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91起,无证驾驶13起,其他违法行为323起,依法暂扣违法车辆1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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