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

  “你好,请你系上安全带。”

  今天早上

  不少市民乘坐的士、网约车时

  驾驶员们都会要求乘客系好安全带

  记者采访了解到

  6月1日

  我市交警开始严查“一盔一带”

  汇川区香港路

  今天上午

  记者在新蒲新区大学城附近看到

  城市交警三大队正在对

  外卖小哥、环卫工人、现场群众

  大力宣讲“一盔一带”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

  326国道樱桃垭路段

  据了解,交警部门此次整治行动,主要是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行为。

  新蒲四中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

  (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元。

  (三)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元。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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