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鲁人社发〔2018〕40号)和《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方案》(日人社函〔2019〕90号)要求,5月2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日照市首届职业农民职称评审会议,组织全市各领域11名专家对职业农民职称进行评审,拟评审通过晋升中级职称40人、初级职称174人。

经区县推荐、公示和审核等程序,我市共申报职业农民职称223人,其中中级47人,初级176人,专业包括粮蔬林果种植、农业经营服务、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主要来自我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评审坚持业绩导向,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经评定取得初、中级职称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将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获得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将在技术服务、财政扶持、项目合作、银行贷款、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享有优先权,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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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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