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23时55分,国道322线兴安往桂林方向1589KM+655M路段一辆面包车下坡时失控撞上路边树木,一人受伤且车身损害严重。

事故现场

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前方引擎盖部位与车身裂开,右侧车门已卷曲变形接近脱落,面包车车内满满都是大袋的竹笋,前排驾驶位及车身旁边还散落着一根根从袋中掉落的竹笋。

受损的车辆及散落的竹笋

经询问得知,面包车驾驶员陈某装载十几袋的竹笋准备从兴安运往桂林,不料在下坡过程中,车上的竹笋随之倾倒,车身失去平衡又操作不当,面包车瞬间失控撞向路边树木。在强烈的撞击下,不仅车辆损毁严重,副驾驶也因此受伤。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这是严重的人货混装违法行为,不仅在道路上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而且发生事故造成损失自己也得不偿失。驾驶员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什么是人货混装?

人货混装,是指货车货箱内装货并乘人,或客车车厢内乘人并装载超过规定重量和体积的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第五十五条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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