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秦始皇在没有罪过的情况下处死扶苏,可能是出于某种特定的政治目的或者是皇室不能外传的隐秘,可以说是"合理"的。诏书让扶苏自杀却没有处置蒙恬,正是维护了诏书本身的"合法性"。

都说扶苏是诏命喝毒酒自杀,主因是对始皇的孝。但是,君臣父子是儒家礼的主张,前有始皇帝“焚书坑儒”,再者秦尊法家,丞相李斯更是法家代表人物,由此可见“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主张在扶苏心中并没有那么大的地位,那么,扶苏到底是为何自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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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的怀疑是合理的,但是没有用。因为这份旨意是"活着的秦始皇,通过正规的途径,发给没有战事的军队的,与军事无关的人事命令。这样倒是军队中,没有任何人能够以"非叛乱"的理由,对抗这道诏书。

蒙恬能不死,也正是这道诏书的高明之处。秦始皇在没有罪过的情况下处死扶苏,可能是出于某种特定的政治目的或者是皇室不能外传的隐秘,可以说是"合理"的。但是用诏书处死一个大将是不合理的。要么将领是有罪,要么是让将领"病死",无故诛杀大将会让人人自危。诏书让扶苏自杀却没有处置蒙恬,正是维护了诏书本身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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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虽然古代君王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但是这个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候君王的任何命令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这其中未必是臣子不忠心,而是在于,君王的责任和权限巨大,而君王未必有这样的能力,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君王的命令在一些情况下,权威是受到限制的

比如,"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其实就是说,君王在不了解前线情况下下的指令,有能力有威望的将领完全可以通过"君王不了解情况"这个理由,合理地违背君王的旨意而且不被认为是叛逆。当然,如果你的君王是李世民,敢说这句话就是妥妥的叛逆。这是对于君王能力不足而带来的"合理怀疑"。

比如,刘邦在临死前让陈平去诛杀樊哙,结果陈平没有动手,反而把樊哙押回长安。刘邦死后,吕后自然放了樊哙。这种情况下,将要死了的君王是缺少惩罚当事人的能力的,而继任者(这里的实际继任者是吕后)明显有不同的看法,而且这种情况为所有人所知。这样,由于君王身体上的原因,导致了君王旨意的无法贯通。

所以,为了确保君王的意见能够贯彻,其实也是为了避免君王总是出昏招来降低威信,君王的旨意就需要"朝廷"运作,包括起草,发文,其中的进谏,以及后面的三省六部,其实是用朝廷的官员的智慧来为皇帝的旨意背书。"皇帝的旨意我看过了,我也认为没有问题。"皇帝独自一个人的见解可能错误,但是这么多大臣都同意,多半错不了。皇帝本身可能死了或者身体不好,但是大臣们都同意的情况下,政策还是有延续性的。这样,旨意的合法性就足够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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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来,诏书是秦始皇在巡游的时候发的,效力其实是比在朝堂上发要弱的(事实也是如此,在朝堂上发布也不会被歪曲原意)。假如,扶苏是在咸阳而不是在边军,那么收到诏书后,咸阳的留守大臣只要有点胆魄,就可以直接用蒙恬的这几个疑点,说"此乱命,此命有疑"。可以先把扶苏关起来,但是不杀,保住一命。然后等秦始皇回来再处置。但是在军营里面,哪怕蒙恬有威望,都不足以让他抵抗秦始皇的诏书

"扶苏泣,入内舍,欲自杀",这是扶苏接到遗诏后的反应,像极了我们常见的"一哭二奔三上吊"。换句话说,扶苏在政治方面和普通人并没有太大差别,按王立群老师的话说就是单纯,图样图森破,对于遗诏的态度是深信不疑。试想这要是换做李二、朱老四会怎样,不当场把你诏书撕了就算够给面子的了。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魄力,但像这种已经上升到生死攸关层面的问题,最基本的怀疑和反抗精神还是要有的,不然即使顺利登上帝位也难保坐得稳。

然而这些扶苏都没有,或者说现在还没有,其政治敏感度甚至不如军人出身的蒙恬,蒙恬在扶苏要自杀时以自己的四条疑虑对其进行劝说,句句在理。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扶苏如果能清醒过来按正常逻辑理解蒙恬的分析还是有机会的,而且机会很大,毕竟主副同心加上三十万军队,李高胡三位可能直接吓尿。然而这些都抵不上扶苏的赴死之心,这里还是引用王老师的评价:愚忠愚孝。不难看出,扶苏作为一位候选继承者,所缺少的除了政治敏感度、政治阅历之外,还有冷静的思考和基本的判断能力

再来看下当时的李高胡,三人在扶苏自杀前一直拉着死去的始皇兜圈圈,不敢回京也不敢发丧,就等着扶苏的死讯,也就是说这三个人的命运全在于扶苏一个人的决定,结果扶苏被反制,这算不算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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