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查,驾驶人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九龙大道由振兴西街向龙门街方向行驶,22时08分行驶至罗平县九龙大道某酒店门口路段时,其驾驶车辆驶往对向车道与彭某某驾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碰撞,碰撞后,该电动自行车滑出后与孔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彭某某、孔某某受伤及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记者从曲靖交警部门获悉,5月15日22时13分,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罗平县九龙大道某酒店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立即前往处理”。

小客车司机夜间逆向行驶,与迎面驶来的二轮摩托车迎面相撞,按常理来说这样的事几率非常低,当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才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原来小客车司机是“逆行+酒驾 ”……路口的监控记录了事发的整个过程。

记者从曲靖交警部门获悉,5月15日22时13分,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罗平县九龙大道某酒店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立即前往处理”。

接到指令后,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经查,驾驶人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九龙大道由振兴西街向龙门街方向行驶,22时08分行驶至罗平县九龙大道某酒店门口路段时,其驾驶车辆驶往对向车道与彭某某驾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碰撞,碰撞后,该电动自行车滑出后与孔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彭某某、孔某某受伤及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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