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慶一全國勞模蒙冤獲平反後,等待榮譽稱號恢復)

77歲的張淨上週又一次打電話給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詢問恢復自己的全國勞動模範稱號的有關情況。他已多次詢問情況,目前除了等,還無其他結果。

張淨是重慶老牌上市公司——萬里蓄電池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1995年獲評全國勞動模範。

對張淨而言,2006年非比尋常。這一年以前,他的人生名利雙收。他因將一個小企業發展爲重慶市首批上市公司獲譽無數,除全國勞模外,他還獲“重慶市勞動模範”“全國優秀經營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而後,他又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委員、全國鉛酸蓄電池行業協會副理事長等職。

《重慶日報》曾整版報道張淨帶領企業騰飛的事蹟。 本文圖片均爲澎湃新聞記者 謝寅宗  圖

命運在2006年9月急轉直下,已退休8年自辦企業的張淨,因爲存在銀行的123萬餘元存款“失蹤”,狀告銀行要求還錢,反遭銀行報案詐騙,由此獲刑4年。

2010年6月8日,已刑滿釋放的張淨提出申訴,申訴期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0年12月根據國務院批准,撤銷他全國勞動模範稱號並停止其享受有關待遇。

2014年12月3日,張淨被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無罪。

6月3日,張淨告訴澎湃新聞,獲平反後,他已申請國家賠償,並要求恢復其全國勞動模範稱號和待遇,雖然國家賠償的決定已作出,但全國勞模稱號只能一級一級報,至今沒能恢復。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證實,他們從來沒有遇到恢復全國勞模的情況,這是首次。市局已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報告此事,但全國勞模的授予、撤銷、恢復權限都在黨中央、國務院,他們只能是不斷報告。

百餘萬存款“消失”,起訴銀行還款反被刑拘

走進位於重慶南岸區張淨的家中,很難想象他曾是上市公司前董事長。

兩個女兒買給他的72平方米房屋,客廳牆面、屋頂已到處起殼。因爲洗衣機老化,他75歲高齡的妻子陳登貴,不得不忍着腰椎間盤突出的疼痛手洗衣服。

重慶首批上市公司原董事長張淨家的牆體、屋頂到處起殼。

說起張淨在的遭遇,陳登貴就來氣,她在埋怨丈夫“太老實”的同時,也痛斥當初那些製造冤假錯案讓張淨入獄的人。

冤案,起於一筆存款。

2001年,全國勞模、已退休的張淨經營着一家塑鋼管道公司。年初,副總經理黃志忠找到他,稱朋友開廠,需資金幫忙,可付給“2分的利息”。

張淨考慮到私人借貸後資金的安全性,並未同意。後黃志忠稱對方有銀行的朋友,可通過存摺抵押貸款,存一貸三。即是說,只要張淨把錢存到這家銀行,就可幫助黃的朋友獲得存款三倍的貸款。

張淨告訴澎湃新聞,他事後獲知,黃志忠所說的開廠人是重慶梁平人陳天明,陳想開一個啤酒瓶廠,但缺乏資金,就找到從事民間融資的四川綿陽人雷銳。雷銳通過另一民間融資人寧鳳山認識了黃志忠,並從黃志忠處得知張淨手中有資金。

在利息的誘惑下,張淨同意將多年的工資、獎金和分紅收入等存到對方指定的銀行,爲安全起見,他要求銀行出具還款承諾,保證一年內還本付息;對於資金如何使用,他不予過問。陳天明等人同意由銀行出具承諾書。

2001年5月25日,張淨攜款38萬元來到梁平,按約定存入了中國農業銀行梁平縣(注:現梁平區)支行(以下簡稱:農行梁平支行)。當天,他得到陳天明等人按24%年息給付的利息,以及蓋有“中國農業銀行梁平縣支行營業部業務公章”的銀行還款承諾書。

2001年6月、9月以及2002年4月,張淨又三次以自己或妻子陳登貴的名義到梁平存款85.92萬元。四次相加,他累計在農行梁平支行存款123.92萬元。

2002年5月,38萬元存款到期後,張淨便持存摺和承諾書到銀行取款,卻被銀行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取走,並以“正在調查”爲由拒絕支付。

張淨告訴澎湃新聞,他後來瞭解到,陳天明、雷銳通過熟人認識了農行梁平支行出納人員藍振貴。他們向藍振貴表示,要將引來的資金存入農行,由藍負責辦理銀行卡、存取款相關業務,給資金總額2%的好處費。藍表示同意。張淨的38萬元到賬後,藍振貴就以張淨的名義辦了銀行卡,將其存款數次劃轉或取現,賬上最後僅剩5塊錢。

張淨多次找銀行取款無果,而雷銳等人也表示無力支付。2005年6月,張淨一紙訴狀將農行梁平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還本付息。

張淨說,訴訟過程中,銀行方面明確告知其存款被職工藍振貴劃轉或取走,銀行對此並不知情;且張淨手中的承諾書上的印章是僞造的,銀行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向儲戶出具承諾書。

張淨卻堅持認爲:“錢是存在銀行的,無論如何銀行應該賠償。”在法庭主持下,張淨與農行梁平支行達成書面和解協議:張在收回38萬存款本金後,放棄利息並撤訴;農行梁平支行通過樑平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向藍振貴、陳天明、雷銳等人追回38萬元付給張淨。

而後,張淨髮現另外兩筆存在農行梁平支行的71.92萬元存款遭人取走。2006年3月15日,他以妻子陳登貴的名義向梁平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農行梁平支行歸還其存款及利息。

訴訟過程中,農行梁平支行向當地警方報案稱“遭遇詐騙”,警方介入調查。梁平縣法院裁定陳登貴的民事訴訟中止審理。

2006年9月8日,張淨被梁平公安抓獲。次日,警方以張淨“協助”藍振貴、陳天明等人取走其存款,並起訴銀行賠償騙取公共財產爲由,將他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刑拘。

因爲冤案獲刑,張淨的全國勞動模範稱號已被撤銷,他仍保留着獎章

獲刑四年,刑滿後申訴期間被撤銷全國勞模

梁平縣人民法院2007年審理張淨、雷銳、藍振貴、陳天明犯詐騙罪一案時查明,張淨持有的銀行承諾書系虛假的,雷銳找人僞造“中國農業銀行梁平縣支行營業部業務公章”,印模則是陳天明提供。

梁平縣法院認定,張淨將錢存入銀行,以透露存摺密碼給藍振貴等人,協助藍振貴憑存摺密碼辦理銀行借記卡等方式將其存入農行梁平支行的存款取出。

2007年10月29日,梁平縣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張淨“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爲了獲取高額利息,採取同意、協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後起訴銀行賠償的手段,騙取公共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但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爲構成詐騙罪,屬未遂,依法可以減輕處罰”。梁平縣法院據此以張淨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0萬元。

而同案的藍振貴則被判處受賄罪,判刑1年3個月;雷銳和陳天明被判犯僞造企業印章罪,分別獲刑1年6個月、1年3個月。

張淨說,一審庭審時,他和辯護人向法庭表示沒有同意任何人使用其存款,也沒向任何人透露存摺密碼,但法院不予採納,反而採信藍振貴、雷銳的供證詞。同時,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技術處還出具鑑定材料,認定掛失申請書上的“陳登貴”的簽名系他所籤,但公安從來沒向他們夫婦提供鑑定樣本材料。

陳登貴也告訴澎湃新聞,案發至今,警方從來沒有找她鑑定過筆跡。

對一審結果不服的張淨提出上訴,2008年3月31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爲,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處刑罰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張淨隨後被送往重慶三合監獄服刑。

服刑期間,張淨在獄中提出申訴,他把“不復清白死不瞑目”作爲自己的信念。他的小女兒放棄苦心經營的生意,一心爲父跑官司,但一直沒有結果。

2010年6月8日,獲減刑三個月的張淨刑滿出獄。他顧不上身患高血壓、糖尿病,走上申訴之路。

張淨時隔多年後從人社部得到的文件顯示,在他申訴期間,人社部經國務院批准,2010年12月20日下發《關於撤銷張淨、張心佛全國勞動模範榮譽稱號的通知》,通知要求收回兩人的獎章、證書,停止其享受的有關待遇。

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2010年下發通知,撤銷張淨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重慶市高院提審,改判無罪

張淨在申訴過程中,回想起梁平縣法院一審時,庭審中被提及但沒出示的兩張掛失申請書和兩張借記卡申請表。他到梁平縣法院要求查閱,但遭拒絕。而後他又找律師調閱,法院卻只許看、抄,不允許複印。

“這些單據都是別人冒用我和妻子的名填寫的。既然我向他人透露了密碼,別人還用向銀行掛失密碼嗎?”張淨認爲,只要鑑定這4張關鍵性證據,就足以推翻一、二審認定的事實。

帶着手抄件,張淨到最高法反映情況。他說,最高法接待人員認爲這個證據非常重要,但手抄件無法證明,需要原件。

因爲曾在重慶市人大任過職,張淨回到重慶後找到重慶市人大內司委和重慶市檢察院協調,最初農行梁平支行拒不提供,梁平縣法院也不配合。無奈之下,張淨再次到最高法上訪。

張淨說,從最高法上訪回重慶的路上,他接到梁平縣法院的電話,對方要到他家裏讓他承諾不要去北京上訪。“我當時給他們表示,只要提供4張申請材料,他可以承諾不去北京。”

最終,農行梁平支行從2012年2月到8月,分4次提供了兩張掛失申請書和兩張借記卡申請表。張淨花1萬多元錢,對4份申請材料進行鑑定。重慶法正司法鑑定所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這些申請材料上“張淨、陳登貴”的簽字,全不是張淨和陳登貴所寫。張淨說,其中也包括重慶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技術處2006年鑑定的那份申請書。

張淨拿到鐵證後,他再度向重慶市人大反映,經人大監督,重慶市高院2013年10月提審他申訴一案,決定再審。

重慶高院再審時,認定4份申請材料的簽名不是張淨和陳登貴所寫,與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技術處鑑定結果相矛盾。

同時,重慶高院認定,原判認定張淨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故意證據不足;張淨主動透露密碼的事實證據相互矛盾,不具有排他性。藍振貴、雷銳的串供行爲,因藍振貴傳遞的串供紙條落入張淨手中,雷銳未收到,串供結果並未實際發生。

重慶市高院據此認爲,原裁判認定張淨構成詐騙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遂判決撤銷一審、二審對張淨的定罪量刑部分,並宣判其無罪。

重慶市高院對張淨作出無罪判決

國家賠償決定已作出,全國勞模難恢復

在獲無罪判決後,張淨向重慶市二中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限制人身自由1368天的損害賠償金30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2萬餘元、服刑導致的經濟損失320萬元及利息。同時要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2015年8月26日,重慶市二中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決定賠償張淨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300576.96元;精神損害撫慰金4萬元;在侵權行爲影響範圍內爲張淨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因服刑導致的經濟損失不屬於法院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範圍,其請求被駁回。

張淨不服,向重慶市高院申請國家賠償,他提出請求法院賠償60萬元專利損失費、按2016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10倍支付精神撫慰金、恢復全國勞動模範稱號並補發因取消該稱號造成的經濟損失等6方面內容。

重慶高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後在2017年12月20日作出決定,張淨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在4萬的基礎上酌加6萬元,共計10萬元,其餘維持重慶二中院的決定。

對於張淨提出的恢復全國勞模稱號並補發因取消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要求,重慶市高院賠償委員會認爲,在精神損害賠償部分已考慮到這一因素,並已向重慶市總工會建議提請恢復其全國勞模稱號。

重慶市高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中表述,已向重慶市總工會建議提請恢復張淨全國勞模稱號。

張淨說,他依然不滿重慶市高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因爲勞模稱號被取消,他退休工資僅4133元,每個月比全國勞模最低退休工資少將近1500元,一年的直接損失就接近1.8萬元。因爲這個冤案,勞模稱號被取消後,他無法享受全國勞模的慰問、療休養、健康體檢等補助。

張淨認爲,重慶高院並未就恢復其全國勞模稱號採取有效措施,僅是口頭提請重慶市總工會恢復其全國勞模稱號。但其全國勞模稱號是人社部下文撤銷的,和重慶市總工會關係不大。對此,他決定再進行申訴。

“我也向人社部反應過,他們讓我找重慶市人社局,需先恢復黨籍,再一層一層報。”張淨說,目前,他的黨籍已恢復,重慶市人社局雖有報告,但一直沒有結果。

重慶市人社局表彰獎勵處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從來沒有遇到過恢復全國勞模稱號的情況,這是首次。但全國勞模的授予、撤銷和恢復權限,都在黨中央、國務院。

該負責人說,2018年年底機構改革前,重慶市公務員局就向上級報告過此事,並以重慶市委市政府的名義上報給黨中央、國務院,請求解決此事。機構改革後,相關表彰獎勵的職能劃歸重慶市人社局,人社局2019年10月又以市委市政府的名義上報,但目前暫無消息。

“全國勞模是極高的榮譽,老張的心情我們能理解並非常關注此事,也希望此事能得到妥善解決。”該負責人說,由於地方根本沒有權限,也沒有全國勞模恢復的程序,能做的就是不斷向上級報告。

一直等不到結果的張淨今年4月5日郵寄材料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人社部,要求恢復全國勞模稱號。4月27日,北京市二中院書面回覆稱,因不符合起訴條件,不予立案受理。

“全國勞模是我終身的榮譽,如果不能恢復,我死不瞑目。”張淨說,因爲梁平公、檢、法辦冤案,導致他入獄,全國勞模也被撤銷。當初他人取走的71.92萬元,因爲銀行只願補償本金和活期利息,他覺得不合理也未去取錢。

陳登貴說,“老頭子踏踏實實工作一輩子,坐完冤獄如今要錢沒錢,要名沒名。不管能不能恢復勞模稱號,他們總該給一個解決方案,不可能一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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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國傑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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