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者 |周純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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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據天津一汽夏利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汽夏利)發佈公告稱,該公司已經與南京知行電動汽車有限公司(拜騰汽車母公司)、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在天津簽署了一份《關於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之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和四方協議書之補充協議(二)》。

對此一汽夏利在公告中表示:“協議的履行,將改變公司合併報表範圍,相應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淨利潤。”

2018年 9月 27日,一汽夏利與南京知行簽署了《產權交易合同》、《關於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之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根據這份約定,南京知行向一汽夏利支付了 1元股權轉讓金,並於 2018年10月15日辦理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此外,南京知行還向一汽夏利支付了華利公司應付職工薪酬 5462萬元,以及代華利公司向一汽夏利支付了 3.3億元債務。目前,還尚有 4.7 億元債務未按期償還。

根據上述最新版補充協議中內容顯示,南京知行同意,將對其在《產權交易合同》、《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項下的剩餘欠款(人民幣 4.7億元)做出妥善安排,並明確了還款計劃:在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 2.35億元;在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全部剩餘的2.35億元。如南京知行逾期償還,仍應當按照《產權交易合同》和《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此外,此前《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第4.02款約定:在工商登記變更後,至2019年4月30日並實現償債金額80%前,華利公司不變更執行董事,華利公司的經營由一汽夏利進行決策。自評估基準日至 2019年 4月 30日並實現償債金額 80% 前,華利公司的日常經營損益(不含歷史因素造成的損益)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擔等條款,在最新版的補充協議中已被刪除。

根據最新公告內容顯示,在這份最新協議簽署後,一汽夏利將不再控制華利公司,也不再將其納入合併報表範圍。據介紹,該項交易預計增加當期利潤約8億元。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資產重組相關約定,一汽夏利還需將現有全部資產和負債置出至一汽股份指定下屬子公司。這也是此版最新補充協議的“四方”中出現“一汽夏利運營”這家公司的原因。

今年4月份,一汽夏利成立了一家全資子公司“一汽夏利運營”,專門負責承接一汽夏利債權債務相關事務。

南京知行在相關債務方面雖未付清,但並未影響前期協議的執行。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在5月26日工信部發布的第333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已經正式申報企業名稱變更項目,變更後企業新名稱爲南京知行電動汽車有限公司。

這也意味着,在完成名稱變更後,後者也將正式獲得生產資質。這對於正處於量產交付前夕關鍵時期是拜騰汽車來說,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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