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豐五年(1082年),呂惠卿路過江寧,給王安石寫了封信,欲釋前嫌,信上說:“一朝之過,不足害平生之歡。”據說他在江寧等了五天,希望和老王見上一面。

王安石沒有見他,而是回了一封《答呂吉甫書》:“趨舍異路,則相煦以溼,不如相忘之愈也。”老王的意思是大家不再是同路人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兩年後,“人在貶途”的蘇軾途經江寧,王安石“野服乘驢,謁於舟次”,兩人一同遊山玩水,流連燕語,相得甚歡,成就了一段佳話。

其實說起來,蘇軾纔是王安石所說的“異路”之人,曾因反對新法,身陷“文字獄”,差點因此丟掉性命。而呂惠卿曾是王安石的最佳拍檔,爲新法做出了諸多貢獻,人稱“護法善神”。

爲何王安石對蘇軾騎驢相迎,而對呂惠卿拒之門外?

從他們的信中,我們不難看出,兩人之間應該存在着比較深的嫌隙,才導致曾經的“親密戰友”甚至都比不上“敵人”受歡迎。

王安石變法之時,呂惠卿是他最忠實的夥伴和最堅定的支持者。王安石曾說:“法之初行,議論紛紛,獨惠卿與布(曾布)終始不易,餘人則一出焉一入焉爾!” 在信中也說:“同朝紛紛,公獨助我”,對此,王安石是心懷感激的。

呂惠卿是嘉佑二年進士,這一榜號稱“千古科舉第一榜”,榜上有蘇軾、蘇轍、曾鞏、程顥、張載、王韶、章惇、曾布等人,可謂是羣星璀璨,光耀整個大宋。

呂惠卿能夠名列此榜,自然不是俗物。主考官歐陽修就對其非常賞識,曾寫信向王安石推薦:“呂惠卿,學者罕能及。更與切磨之,無所不至也。”王、呂兩人結識正是緣於歐陽修的介紹。

兩人初見交心,引爲知己。《宋史》說兩人“論經義,意多合,遂定交。”呂惠卿自己也說:“合乃相從,疑有殊於天屬?”意思是說他們倆是一對志同道合的好基友。

在王安石眼中,呂惠卿學識淵博,才華橫溢,最難能可貴的是能夠學以致用,所以他向宋神宗推薦了這個人才:“惠卿之賢,豈特今人,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學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獨惠卿而已。”

呂惠卿對王安石更是佩服地五體投地,四處對人說:“惠卿讀儒書,只知仲尼之可尊。讀外典,只知佛之可貴。今之世,只知介甫之可師。”

兩人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

王安石和呂惠卿交惡的原因,歷來也是衆說紛紜。因爲立場問題,一些史料更樂意把他們的矛盾歸結爲私人恩怨,看成是一出大佬和細佬之間互相爭權,相互傾軌的戲碼。如蘇轍在《乞誅竄呂惠卿狀》中說:

“始,安石罷相,以執政薦惠卿,既已得位,恐安石複用,遂起王安國、李士寧之獄,以尼其歸。安石覺之,被召即起,迭相攻擊,期致死地。”

以蘇轍的人品,當然不是造謠之人。不過小蘇當時是諫官,有“風聞奏事”之權。(宋仁宗“發明”了這個“風聞奏事”的制度,也就是說諫官可以根據道聽途說來參奏大臣。)二蘇可謂是新法的“受害者”,自然不會浪費時間幫他們去求證。不過此事後來被有心人利用,比如北宋邵伯溫在《邵氏聞見錄》中說:

“惠卿既得位,遂叛荊公,出平日荊公移書,有曰:“無使齊年知。”謂馮公京,蓋荊公與馮公皆辛酉人。又曰:“無使上知。”神宗始不悅荊公矣。惠卿又起李逢獄,事連李士寧;士寧者,蓬州人,有道術,荊公居喪金陵,與之同處數年,意欲並中荊公也,又起鄭俠獄,事連荊公之弟安國,罪至追勒。惠卿求害荊公者無所不至,神宗悟,急召荊公。公不辭,自金陵溯流七日至闕,復拜昭文相,惠卿以本官出知陳州。李逢之獄遂解,其黨數人皆誅死,李士寧止於編配。嗚呼!荊公非神宗保全則危矣。”

邵氏的記載很詳細,不過可信度不高。不過此事後來被《宋史》採信,列入王安石本傳:“而惠卿實欲自得政,忌安石復來,因鄭俠獄陷其弟安國,又起李士寧獄以傾安石。”呂惠卿因此被稱爲忘恩負義的反骨仔。

《宋史》中關於王安石的資料主要來自《邵氏聞見錄》,而邵伯溫其人是最堅定的保守派,對於新法和變法人士幾乎沒有好話,甚至製造了大量謊言來攻擊和誹謗新法。如“自金陵溯流七日至闕”就如小說家之言。

熙寧七年(1074年),鄭俠上《流民圖》,此事引發了一連串的化學反應。一是宋神宗對新法的態度產生了動搖,反對派因此抬頭,新法的形勢一片緊張。二是王安石被迫罷相,呂惠卿雖然積極發動臺諫爲王安石造勢,但在壓力面前,宋神宗還是選擇對舊党進行妥協,老王只能做個背鍋俠。

呂惠卿上臺後,借鄭俠案打擊反對派,重新穩定變法形勢,堅定了宋神宗的態度。可以說,呂惠卿爲老王的復出創造了有利的條件。所以王安石還朝後,宋神宗對他說:“小人漸定,卿且可以有爲。”又說:“自卿去後,小人極紛紜,獨賴呂惠卿主張而已。”把這一切歸功於呂惠卿。

王安國雖是老王的親弟弟,但是他並不支持新法,反而和一些舊黨走的比較近。鄭俠上《流民圖》時,他不僅不阻止,反而大聲叫好。所以王安國之事只能說是殃及池魚,不能全然說是呂惠卿挾公器而報私仇,至少他確實和鄭俠有所牽連。至於王安國之死,更和呂惠卿沒有半毛錢關係,所以王安石復相之後,也沒對此事有什麼說法。

李士寧案起於有人告發餘姚縣主薄李逢謀反一案,雖然此事和王安石無關,但李士寧曾爲其座上客,而且事關謀反,王安石也不得不上書請罪。《邵氏聞見錄》所說的呂惠卿“意欲並中荊公”之言,則是個人的揣測之語,並無實際根據。

有點腦子都知道,扳倒王安石對呂惠卿沒有半點好處。王安石是變法的精神支柱,如果他陷進謀反案了,反對派自可拿來大做文章,新法根本就不可能再推行下去,除非呂惠卿“棄暗投明”投靠舊黨。而且王安石復相之後,兩人關係依然密切,也說明了此事不大可能。

對此,李燾在《續資治通鑑長編》中就認爲邵伯溫的說法不可靠:“皆雲呂惠卿起李逢獄,捕李士寧以撼安石,考日期,似不然,今不取。司馬光《紀聞》亦載李士寧事,獨不雲惠卿欲以撼安石也。”

可見,王安石和呂惠卿的矛盾並不是源於上述之事。他們兩人的矛盾是發生在王安石復相之後,兩人因在政見和學術等方面產生分歧,從而漸行漸遠。但不管是王安石還是呂惠卿,都認爲他們的矛盾都是因爲國事,並非出於私情。如王安石在信中所言:“與公同心,以致異意。皆緣國事,豈有他哉?”

一是王安石首度罷相之後,呂惠卿曾推行手實法和給田募差役法,但王安石不支持這兩項新法,復相之後,都予以廢除。而呂惠卿對於王安石“欲添鹽鈔而廢交子,罷河北運米而行市易俵放之法”表示不贊同。

二是在用人方面,兩人都覺得對方用人有問題,一方覺得對方用人唯親,另一方覺得對方所用非人。例如呂惠卿欲重用曾旼,而王安石厭惡曾旼,不予重用。又如練亨甫,呂惠卿認爲是“小人”,曾對他們兄弟進行陷害,但王安石卻有不同意見。

三是王安石對呂惠卿編撰的《三經新義》的一些內容不滿意,因此爆發了正面衝突,兩人的矛盾也因此表面化。《三經新義》是新法的重要理論工具,此事也可以說是兩人政見不同的表現。

這些分歧也導致兩人無法再好好共事,呂惠卿因此多次向皇帝打報告,請求辭職,不過宋神宗多次婉拒,後來因爲華亭“借錢買田”一事被罷參知政事“守本官,知陳州”。此事有說乃王雱所爲。

不過大佬不合,下面人就開始站隊,這是經常之事。呂惠卿被貶之後,有的人以爲他失勢,便落井下石,欲置之於死地。比如練亨甫、鄧綸等人,其中練亨甫被認爲是王雱的人,所以呂惠卿以爲此事乃王安石所爲,便上書跟皇帝投訴,指責老王和臺諫勾結,並說老王“安石盡棄素學而隆尚縱橫之末數,以爲奇術,以至譖訴脅持,蔽賢黨奸,移怒行狠,犯命矯令,罔上要君。”

這話說的比較狠,宋神宗心裏也犯嘀咕,因此向王安石求證。老王心中委屈,我可沒幹過這事啊。回家後,問了兒子王雱才知道真相。“歸以問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此事雖沒給王安石帶來實際傷害,但也讓宋神宗起了猜忌之心。

此事也標誌着兩人正式決裂。而不久後,王雱病死,王安石心灰意冷,力請去職。熙寧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王安石罷相,以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

後來呂惠卿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所以專門寫信道歉求和,王安石回信謝之,所以纔有開頭的元豐五年之事。

在信中,呂惠卿道歉之情溢於言表,他回顧了兩人往日的友情,信中還引用了一個禪門的典故“關弓之泣非疏,碾足之辭亦已”,藉此說明當年並非有意,而是誤傷。王安石表示理解“考實論情,則公宜昭其如此。”

雖然當時,兩人並沒有馬上握手言好,而且一直到王安石去世,兩人也沒有見面,但是兩人曾多次書信往來。元豐六年,王安石有一封《再答呂吉甫書》,從信中可以看到兩人聊得還是蠻開心的,還互贈禮物。

晚年王安石還有一封《與呂參政書》,內有“承累幅勤勤,爲禮過當,非敢望於故人也”之語,可見二人來信頗勤,已經捐棄前嫌,重歸於好了。

這一對曾經的大宋“好基友”,也發展成了“好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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