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据双方在派出所陈述、被破坏的樱桃树情况、原告佟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淘宝聊天记录以及本地樱桃树市场行情,法院酌定损失金额为6万元,判令高某赔偿。派出所提供的各项证据显示,在头两次发现承包地内的樱桃树被人蓄意破坏后,佟某在林地里安装了监控探头,探头还正好拍摄到了高某溜进来砍樱桃树的画面。

高某趁着夜色,到同村佟某的承包地里,刮掉了600多棵樱桃树的树皮。经查,二人以前在争夺一块林地,产生了矛盾。通州法院今天通报,因双方都“不申请鉴定”,承办法官自己到地里一颗一颗地数,最后确认损失,判决高某赔偿各项损失6万元。

2018年年底,佟某在自家的承包地上种植了樱桃树。据他所说,在种植不久后,同村的高某先后三次进入林地,砍坏了673棵樱桃树,以致于树苗无法成活,经济损失巨大。事后,佟某将高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樱桃树款、运费、种植费共计约17.5万元。

佟某并非空口说白话。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调取了事发后的派出所出警记录以及相关证据。派出所提供的各项证据显示,在头两次发现承包地内的樱桃树被人蓄意破坏后,佟某在林地里安装了监控探头,探头还正好拍摄到了高某溜进来砍樱桃树的画面。

派出所传唤了高某。出示了视频面前以后,高某承认了砍樱桃树的事实。在确认存在侵权事实以后,具体如何赔偿,还需要查明佟某樱桃树的损失情况。考虑到损失鉴定周期较长且鉴定费用较高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均不申请鉴定。

那就只好由承办法官自己实地去查看了。在这处林地内,法官自行清点了里面的1300多棵樱桃树,确认被损坏且无法成活的樱桃树为623棵。法官还在某网上购物平台上,对樱桃树苗的价格进行了详细询价,确认樱桃树苗的详细价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之前因10亩果园的权属发生争议,本应理性解决,但被告高某却将原告佟某在地里种植的樱桃树皮刮掉,给原告造成了明显的经济损失。依据双方在派出所陈述、被破坏的樱桃树情况、原告佟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淘宝聊天记录以及本地樱桃树市场行情,法院酌定损失金额为6万元,判令高某赔偿。

判决后,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三中院后维持了一审判决,现双方已履行完毕。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编辑 匡峰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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