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豐臺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右安門街道辦事處、方莊交通大隊、派出所、城管等多個部門,對轄區電動車銷售進行聯合查處。

早上9點半,記者跟隨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來到電動車銷售點較爲集中的豐臺區開陽路,對電動車經營商戶開展現場執法檢查。這條街上有6家銷售各種品牌電動車的商店,在商店附近,執法人員發現了停放在路邊的電動車,車內還保留着生產廠家印製的整車合格證。執法人員通過平臺查詢了車輛型號,顯示這些車輛均未列入工業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之內,屬於不允許銷售的電動車,但附近商戶無人認領。隨後城管部門對這些車輛進行暫扣。

據執法人員介紹,目前市場只允許銷售在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老百姓俗稱“老年代步車”的三輪車、四輪車和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現在已不準銷售,市民購買後將無法上牌上路。“但此前發現,有商戶偷偷將違規電動車放在店外銷售。”

爲保障復工復產及市民出行需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防違規電動車進入市場,豐臺區市場監管局自4月起在轄區內開展違規銷售電動車執法檢查。首先嚴查經營主體資質,以城鄉結合部、電動車經營主體聚集區爲重點檢查區域開展執法檢查,加大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車行爲的監管力度,對無照經營行爲,一經發現,立即查處關停。其次強化產品質量監管,嚴禁商戶銷售未列入《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及未取得強制性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和未列入工業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的電動三、四輪車、“老年代步車”。

“前期我們通過行政提醒、約談、行政處罰等對轄區電動車經營主體進行了整體規範。對銷售不合格、假冒僞劣、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違規‘老年代步車’等違法行爲,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了處罰。”豐臺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馮書禮介紹,今天檢查的這幾個經營主體,是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其在店面外擺放有超標違規車輛,但在檢查中,經營者否認車輛歸其所有,給執法帶來很大困難,“接下來將對個別商戶店外銷售行爲加大檢查力度,對違規行爲逐一進行立案調查。”

攝影 渠忠濤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 李博

編輯 徐慧瑤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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