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其他在治軍問題上,《左傳》的軍事思想也體現了兩重性,即提倡“禮”與“刑”(法)的包容。第一,《左傳》的軍事思想,明顯地帶有社會軍事思潮的屬性,反映了當時人們在軍事問題上的共識,如果說兵書或諸子論兵之作主要體現了某個兵家或諸子的軍事理性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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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左傳》軍事思想的特點
《左傳》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嚴格意義上的編年體史學鉅著。關於《左傳》的作者和成書年代,學術界歷來有不同的意見,但是不少說法都缺乏強有力的根據。從《左傳》記事的下限、書法以及思想傾向來看,今天所見《左傳》一書的寫定,並非出於一世之時、一人之手,正如顧炎武所指出的那樣:“左氏之書,成之者非一人。錄之者非一世,可謂富矣”(《日知錄》卷四“春秋闕疑之書”)。衆家之說中比較接近歷史事實的,是徐中舒先生的觀點:《左傳》是在春秋末期瞽史傳頌的基礎上,寫定於戰國前期的第一部編年體史書(《左傳的作者及其成書年代》,載《左傳選》,中華書局1963年版)。至於其相對具體的時間斷限,則當如楊伯峻先生所云:“《左傳》成書在公元前403年魏斯爲侯之後,周安王十三年(公元前389年)以前”(《春秋左傳注·前言》,中華書局1990年版)。
《左傳》一書系統地記述了春秋時期的歷史,也追敘了春秋以前的若干歷史片斷。《左傳》記事詳盡全面、準確生動,其中對春秋時期軍事制度、軍隊建設,尤其是對當時戰爭的大量精彩記述,在先秦典籍中更堪稱佼佼者。因此古人曾有稱它爲“相斫書”之說(《三國志·魏書》卷十三裴注引魚豢《魏略》)。從一定意義上講,《左傳》也是一部斷代戰爭史、斷代軍事史。這一性質,決定了其書包含有相當豐富的軍事思想。所以,童書業先生認爲《左傳》的作者“于軍事甚感興趣,似長於兵家之學”(《春秋左傳研究》“春秋左傳作者推測”)。這是客觀公允的看法。
但由於《左傳》是一部歷史著作,因此其所反映的軍事思想,與一般兵書或諸子論兵之作中所揭示的軍事理性認識相比,也具有自己的特點。這主要體現爲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左傳》的軍事思想,明顯地帶有社會軍事思潮的屬性,反映了當時人們在軍事問題上的共識,如果說兵書或諸子論兵之作主要體現了某個兵家或諸子的軍事理性認識。那麼,《左傳》軍事思想則更多地表述了當時社會上大多數政治家、思想家和軍事家在軍事問題認識上所達到的普遍深度。它不是個體的,而是具有羣體意義的。綜觀《左傳》的軍事思想,是通過其書對多次戰爭的敘述,對衆多人物有關軍事的言論的記載而得以反映的,是零星的分散的軍事理性認識的綜合和概括。在某種意義上,它真正體現着春秋時期軍事思想的主流,反映出當時社會軍事思潮的面貌。因爲春秋時期的軍事思想,雖說是由孫子、老子、孔子、伍子胥、范蠡等代表人物建立範疇,顯示水準的,但同時更是依靠了其他政治家、思想家和軍事家的努力,以及普通人士的認同,才得以完成併發生巨大影響的。它實際上體現着整個社會所普遍達到的認識水平,在相當程度上標誌着春秋軍事思想的大致水平。
第二,《左傳》的軍事思想具有分散零亂,侷促於經驗羅列,缺乏高度思辯抽象的明顯特點。正因爲《左傳》軍事思想系衆人軍事理性認識的混糅融合,因此,缺乏完整的體系、嚴謹的邏輯也就在所難免。它往往就事論事,片言隻語,蔓蕪分散,雖不時閃爍耀目的思想火花,但卻終於難以燃燒爲熊熊的大火。同時,《左傳》作爲一部歷史學著作。它雖記錄了大量的戰例和衆人的論兵言辭,但受其史書編撰體例的限制,往往囿於具體戰爭經驗的鋪陳羅列,而未能把它總結爲系統性的內容,並將其抽象上升爲純粹的理論。清代的李元春曾說:“孫、吳所言,空言也;左氏所言,驗之於事者也”(《左氏兵法》),即一針見血地道出了這一特色。這樣就影響了《左傳》軍事思想走向高度的成熟完臻境界。
第三,《左傳》的軍事思想表現出明顯的二重性,體現了春秋時期思想意識形態領域中新舊觀念鬥爭和遞嬗的時代特色。由於《左傳》軍事思想所反映的是羣體的意識,而羣體中的個體又因爲環境、地位、經歷以及利益的不同而導致觀念上的差異和對立,所以反映到《左傳》中,就自然而然呈示出軍事理性認識上的對立和衝突,使其表現爲複雜、多元的特徵。同時這種特徵更隨着社會變革的深化,新舊觀念的遞嬗而日益突出。這樣就決定了《左傳》軍事思想具有兩重性。
所謂《左傳》軍事思想的兩重性,具體而言,就是它既有因襲傳統的一面,又有重視現實的一面。如在戰爭觀問題上,它既以禁暴還是行暴來區分戰爭的義與不義,認爲戰爭的目的就在於“威不軌而昭文德(《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下引《左傳》只注魯紀年);又不一概否定兼併,指出“疆場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封疆之削,何國蔑有”(昭公元年)。爲新興地主階級國家從事爭霸兼併戰爭尋找歷史和理論的依據。又如,在對待戰爭指導問題上,既講求傳統的“天道”,認爲戰爭勝負,國家興亡,都可以從天道、鬼神的意志那裏獲得解釋,找到徵驗;又高度重視“人事”,指出“有德不可敵”,強調戰爭能否取勝歸根結蒂取決於人事的努力,包括注重民心向背,厲行富國強兵,進行實力建設等等。再如,在作戰指導問題上,《左傳》既講求“禮”、“義”,認爲“不待期而薄人於險,無勇也”(文公十二年),主張“勇而有禮,反之以仁”(《國語·周語中》),指出“聞喪而還,禮也”(襄公十九年);又重視“利”,追求功利的實現,認爲“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宣公十五年),強調“義”與“利”的統一,即所謂“義以建利”(成公十六年)。主張在兩軍交鋒之時,立足於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去奪取作戰的勝利。
其他在治軍問題上,《左傳》的軍事思想也體現了兩重性,即提倡“禮”與“刑”(法)的包容。《左傳》成公十六年中所說的:“德、刑、詳、義、禮、信,戰之器也”,就集中體現了這一基本特徵。
二、《左傳》軍事思想的基本內容及地位
如前所述,《左傳》一書的思想內容的基本傾向是進步的,因此,與之相適應,雖然《左傳》的軍事思想存在着不夠系統的缺陷,具有迷戀於傳統和尊重現實的兩重性特色,但積極的現實性仍是其佔據主導的方面。
通觀《左傳》全書,可見其主導軍事思想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積極、豐富的戰爭觀理論
首先表現爲對戰爭性質的樸素認識。《左傳》提出區分戰爭“義”與“不義”的範疇,主張從事“義戰”,實現一定的政治利益,“征伐以討其不然”(莊公二十三年);“凡君不道於其民,諸侯討而執之”(成公十五年)。與之相應,《左傳》反對非正義性質的軍事行動,指出“背盟而欺大國,此必敗。背盟,不祥;欺大國,不義”(成公元年)。認爲光憑暴力、不講仁義的不義行爲,即使能得逞於一時,但最終必將走向失敗,“強以克弱而安之,強不義也。不義而強,其斃必速”,“夫以強取,不義而克,必以爲道。道以淫虐,弗可久已矣”(昭公元年)。《左傳》還進而將戰爭的正義性和非正義性提升到“曲”和“直”的範疇來加以概括,提出了著名的“師直爲壯,曲爲老”的重要命題。
其次,《左傳》在戰爭觀理論上的又一個重要內容,是反對“去兵”,肯定戰爭的歷史合理性。《左傳》認爲,戰爭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對當時社會上“去兵”論調進行了駁斥。如借子罕之口,指出“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誣乎?”(襄公二十七年)這裏,它肯定了戰爭是歷史上長期存在的客觀現象,強調在當時社會條件下戰爭的不可避免性,反映出當時各國統治階級都竭力保持和發展自己的軍事實力,以奪取諸侯兼併和大國爭霸戰爭勝利的心理狀態。
其三,注意正確處理政治和軍事的對立統一關係,充分重視民衆在戰爭中的作用。《左傳》吸收了春秋時期的“民本”思想,提出了“無民,孰戰”的基本觀點。開始從衆多勝敗興亡的戰爭實踐中認識到戰爭勝敗與民衆有密切的關係,並善於從是否得到民衆支持這一點去考察探討戰爭勝敗的原因。如晉、楚城濮之戰後,人們在分析楚國戰敗的原因時就指出:“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僖公二十八年)。而晉國之所以在城濮之戰中取勝,儘管原因很多,但重要的一點,是其軍事行動得到了民衆的堅決支持,使“民聽不惑,而後用之”(僖公二十七年)。最後得出結論:“無衆必敗”。
(二)順應時代潮流的作戰指導思想
《左傳》根據春秋時期作戰方式變化的實際情況,在有保留地奉行某些舊的作戰指思想的同時,也鮮明地提出了不少新的作戰指導原則。首先,它強調審時度勢,“觀釁而動”(宣公十二年),正確地選擇和把握有利的戰機。齊、魯長勺之戰,實力處於劣勢地位的魯軍一舉擊敗強大的齊師,魯莊公本人尚在莫名其妙中,曹劌便向他解釋了其中的奧祕:“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這裏曹劌提出了掌握戰機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應當選擇“彼竭我盈”之時,對敵發起進攻。其次,它主張知彼知己,正確選擇攻擊方向。《左傳》認爲攻擊的方向應選在敵人的虛弱之處。周、鄭繻葛之戰中,由於鄭國正確選擇了主攻方向,所以取得了作戰的勝利。楚、隨速杞之戰中,隨軍違背了這一作戰指導原則,結果導致慘敗。其三,強調“不備不虞,不可以師”(隱公五年),“備豫不虞,善之大者也”(成公九年),反對驕傲輕敵,指出驕兵必敗。《左傳》以大量的戰例說明在作戰指導上,如果麻痹輕敵,疏於戒備,輕則喪師,重則喪國。桓公四年記載:“秦師侵芮,敗焉,小之也”。秦作爲一個大國,竟敗於小小芮國之手,原因就在於“小之也”,即自大輕敵。
(三)以禮系法的治軍思想
《左傳》在治軍問題上主張德、刑並重,即把禮作爲道德手段,法作爲強制手段,用來經武治軍。認爲“禮以行義”,即用“禮”的道德原則來規範軍隊的思想和行動;“刑以正邪”,即用“刑”的強制性能確保道德規範的實行(參見張麗榮《論〈左傳〉軍事觀的二重性》,載《先秦軍事研究》,金盾出版社1990年版)。從而溝通了“禮”與“法”之間的聯繫,以禮系法,以法明禮。“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殺敵爲果,致果爲毅。易之,戮也”(宣公二年)意思是說,在戰場上,將士服從命令,勇敢殺敵,纔算有禮,反之就是失禮,必須按法誅戮。這一見解,正是《左傳》治軍思想禮、法並重的具體註腳。基於這樣的認識,《左傳》中有不少嚴法的記載。如城濮之戰中晉文公先後三次誅殺違命的將士,《左傳》讚譽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不失賞、刑”,故能成其霸業。雞澤之會,晉悼公之弟楊干擾亂軍行,中軍司馬殺楊幹之僕以示懲罰。《左傳》詳記其事,並借魏絳之口指出:“師衆以順爲武,軍事有死無犯爲敬”(襄公三年)。當然,《左傳》在治軍問題上的嚴法主張,是受舊“軍禮”的制約的,並不堅決和徹底,與戰國時期法家以法治軍理論有很大的差異。
《左傳》的軍事思想除了上述幾點外,還包括注重軍事、外交相結合,特別重視運用外交手段以達到軍事的目的,等等。同時,《左傳》也敘述了不少具有新的戰術思想的戰例,如伏擊戰、迂迴戰、側擊戰、包圍戰、襲擊戰等等。凡此種種,不一而足,筆者曾在有關論文中對此有所闡說(《孫子兵學與古代戰爭》,《浙江學刊》1995年第2期)。
《左傳》的軍事思想比較豐富,它是春秋社會變革作用於軍事領域的產物,具有軍事社會思潮體現者的屬性。是我們今天考察古代軍事思想在新舊交替過程中外在表現的主要參照物,對於我們認識當時軍事思想的總體發展面貌、主要特點以及歷史影響具有重要的意義。它反對“去戰”,區別戰爭性質,立足民本立場的戰爭觀念,對於後世兵學的發展不無深遠的影響。它的某些新的作戰指導思想,也給後來的兵學家以一定的歷史啓迪。它對道德和功利雙重價值的包容和追求,更在日後古典兵學理論體系構建過程中,起着積極和消極兩方面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份軍事思想文化遺產,是值得我們充分加以重視和總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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