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日丨五龙动力(00378.HK)及五龙电动车(00729.HK)联合公布,根据上市规则,五龙电动车及五龙动力需于2020年6月30日或的前刊发2019/2020全年业绩,及于2020年7月31日或的前向股东寄发五龙电动车及五龙动力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五龙电动车董事会及五龙动力董事会将尽最大努力取得完成审核所需的所有必要信息及记录,惟尽管五龙电动车董事会及五龙动力董事会尽了最大努力,但五龙电动车及/或五龙动力仍有可能无法(1)于2020年6月30日或的前刊发2019/2020全年业绩;及(2)于2020年7月31日或的前向股东寄发2019/2020年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2019/2020全年业绩的可能延迟刊发及2019/2020年年报的可能延迟寄发倘发生,将构成分别不遵守上市规则第13.49(1)及13.46(2)(a) 条,在该情况下,五龙电动车及/或五龙动力将要求其各自的股份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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