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世界环境日前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19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9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309天,AQI优良率为84.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但是,臭氧污染较为突出。市民可登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sthj.sh.gov.cn)浏览或下载。

《2019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在2018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已增加地下水环境质量、海洋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情况,完善了土壤环境质量、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要素内容,补充了“三线一单”编制与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进展。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臭氧污染仍突出

2019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309天,AQI优良率为84.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二级标准2微克/立方米。臭氧在污染日中首要污染物占比达46.4%,污染仍较为突出。

在空间分布上,由于上海市主导风向为东南风,PM2.5和PM10受区域输送和二次生成影响,总体呈西高东低的分布态势;SO2全面达标,浓度总体较低;NO2总体呈市中心向周边区域递减的趋势,浦西地区浓度总体高于浦东地区,与机动车聚集度基本一致。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氮磷污染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为主要污染指标。2019年,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2018年进一步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的259个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48.3%,Ⅳ类断面占47.5%,Ⅴ类断面占3.1%,劣Ⅴ类断面占1.1%,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氨氮。与2018年相比,考核断面中劣Ⅴ类比例下降了5.9个百分点,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35.1%和7.3%。上海市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本市近年来不断加大截污治污力度,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氮磷仍为影响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主要污染指标。

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9年,市规划资源局开展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上海市13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中,水质为Ⅲ类、Ⅳ类、Ⅴ类的数量分别为2个、10个和1个,分别占15.4%、76.9%、7.7%。上海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9年,上海市海域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位占20.5%,符合第三类、第四类标准的监测点位占10.3%,劣于第四类标准的监测点位占69.2%,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长江河口水域水质优良且总体稳定,但由于海水水质标准与地表水水质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本市海域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2017年至2019年上海市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位的例行监测结果表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上海市区域环境噪声基本保持稳定;道路交通噪声有所改善。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2019年,上海市辐射环境背景值和辐射设施周边的辐射强度均处于正常水平。

生态环境状况良好。2018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2.40,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等级为“良”,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

顺利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处罚金额近3.4亿元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2019年是本市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关键年。依托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平台,第七轮计划总体进展顺利。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本市继续推进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同时,编制印发了《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污染防治任务。

2019年,本市稳步推进近年出台的各项改革任务,研究制定新的改革措施,集聚改革集成效应,不断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全市垃圾分类准确率达90%以上,在住建部对全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中,上海继续位列第一。制定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标准规范,推动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河湖长制管理数据库,实施“一河一策”。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实现第一轮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改革。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启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上海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职能划转工作。

2019年,上海市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按期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持续推进总量减排工作,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给本市的“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应对气候变化、污染源普查;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的联动,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在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多种执法手段的有效运用。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查处案件2427件,处罚金额近3.4亿元,作出按日计罚2件,处罚金额共122.7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21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11件,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3件,移交公安部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8件。

【来源:周到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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