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榆林一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开火锅店竟用“地沟油”

为牟利,榆林一公职人员开火锅店竟用“地沟油”。据裁判文书网消息,今年40岁的崔某是陕西省定边县人,系定边县安边镇政府综治办主任,2018年3月16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到定边县公安局投案后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20日被定边检方批捕,同年12月25日被定边县公安局取保,2019年3月22日被定边法院取保候审,2019年12月31日被定边法院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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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左右,崔某加盟重庆市“渝宗”火锅,并派厨师长郭某有、员工吕某某到重庆市XX店XX沟油”技术。郭某有、吕某某在重庆培训完之后回到定边县新区崔某经营的“渝味大虎老火锅”上班,按照培训的办法将顾客食用完的火锅残留物回收并加工制成“地沟油”,再次给其他顾客食用。直至2017年5月23日被查获。

崔某所经营的火锅店在2017年4月1日到2017年4月30日向不特定消费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应税收入为25000元。在此案审理过程崔某在某报公告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并主动缴纳了不特定消费者经济损失赔偿金25000元。

另查明,崔某于2018年3月16日主动到定边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再查明,2019年3月12日崔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向靖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揭发林卫林等五人的犯罪线索,公安局机关立案受理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并查实五嫌疑人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崔某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废弃的火锅残留物等非食品原料,加工制成“地沟油”并提供给顾客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发后,崔某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崔某在归案后能够提供重要线索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从而使公安机关侦破林卫林等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属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崔某的犯罪行为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权益,侵害了公共利益,除应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不特定消费者权益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崔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崔某已缴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共计25000元,依法上缴国库。在榆林市市级新闻媒体公开向消费者公告道歉(已登报道歉)。

崔某上诉称,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且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明确,无再犯可能性,更无社会危险性。一审判决量刑明显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近日,经法院二审审理查明,上诉人崔某生产、销售火锅“地沟油”提供给不特定消费者食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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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沟油?

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地沟油最大来源为城市大型饭店下水道的隔油池。除了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痛腹泻等反应外,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

具体来说,在炼制 " 地沟油 " 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而制作过程也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

此外,所有 " 地沟油 " 都会含铅量严重超标,食用则会引起剧烈腹绞痛、贫血、中毒性肝病等症状。而潲水油中含有的黄曲霉素、苯并芘,甚至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民以食为天

为谋取个人私利

在食品中使用不合格原料

赚黑心钱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榆林 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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