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市界 王春晓

编辑 | 朗明

6月7日晚,紫光国微发布公告称,6月5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2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受此影响,6月8日开市复牌后,紫光国微股价大跌,截至收盘,报66.26元/股,跌9.11%,总市值402亿元。

不过,紫光集团在回应经济观察网时表示,重组申请未获通过不会对紫光国微的运营产生影响。“双方同为紫光集团旗下企业,在业务合作、协同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双方仍将继续探索并深化相关合作”。

根据此前公告,紫光国微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紫光神彩、紫锦海阔、紫锦海跃、红枫资本和鑫铧投资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紫光联盛100%股权,交易价格180亿元,定增价格35.51元/股,增值率0.35%。交易完成后,紫光国微通过购买紫光联盛100%股权将Linxens集团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据了解,紫光联盛成立于2018年,是为收购Linxens相关资产而设立。其核心资产Linxens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法国、主营业务为微连接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封测和销售的大型跨国企业,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安全芯片领域,并在近年逐渐扩展至RFID嵌体、天线及模组封装、测试等其它产业链核心环节,目前Linxens集团主要客户已经涵盖了电信、金融、交通、酒店、电子政务和物联网等诸多行业。

这次交易前,紫光国微是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及应用涉及移动通信、金融支付、数字政务、公共事业等领域。

而通过这次交易,紫光国微将获得更为安全、稳定的高性能微连接器供应源,在产业链上进一步完善布局,并获得了Linxens集团领先的创新研发能力和技术工艺。

中间证监会官网显示,紫光国微的标的资产权属存在瑕疵,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且标的资产商誉金额占比较大,申请人未能充分说明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是紫光国微第一次扩张受阻。早在2015年,紫光国微就曾向实控人清华控股下属公司发行股份,计划募资800亿元投入集成电路业务,但到2019年6月,该融资方案也被终止。

今年以来,紫光国微股价已累涨30.33%,财务方面,今年一季度营收6.46亿元,同比下滑3.47%;净利润1.9亿元,同比增加183.4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