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市灞桥区井盖频繁被盗,市政公司:曾一天内丢失三十余个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市政工作人员发现,灞桥区柳亭路附近的多个井盖被盗。有时工作人员刚换上新井盖,不久后又被偷走

6月9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市政养护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6月1日至6月6日,辖区内每天都有井盖丢失现象发生,最严重的一天丢了三十多个。为防止市民不慎掉落,市政管理公司“随丢随盖”,但“头一天刚盖上第二天就又丢了”。

目前,西安市灞桥区市政养护管理公司已于6月6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正通过调取监控排查嫌疑人。

前述工作人员称,6月6日市政公司报案至今,灞桥区内未再出现井盖被盗现象。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0年印发《关于办理涉窖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提到盗窃井盖的相关惩处方法。

《意见》指出,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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