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自己的女友为诱饵,与他人合谋实施“仙人跳”,先后敲诈勒索他人共计150万元。5月15日,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罗某与郭某娜是一对情侣,为谋取利益,罗某与郭某娜商议实施“仙人跳”敲诈他人财物。郭某娜答应了,两人又找到另一犯罪嫌疑人“小杭”(另案处理),一同实施犯罪计划。很快,罗某等人将目标锁定在与郭某娜有暧昧关系的被害人韦某民身上。

2019年3月7日,韦某民约犯罪嫌疑人郭某娜去长沙某酒店见面,罗某等人立刻准备好工具提前来到酒店。郭某娜开好房间后,将房卡交给罗某。韦某民进入房间与郭某娜发生关系后,在房间内休息,犯罪嫌疑人罗某与“小杭”突然闯进房间,用手机强制拍摄被害人韦某民和犯罪嫌疑人郭某娜衣衫不整的视频。罗某声称郭某娜是其妻子,并以要将不雅视频给韦某民妻子看等手段对其威胁、恐吓。被害人韦某民在要挟下,转账人民币90万元至犯罪嫌疑人罗某的银行卡。拿到赃款后,犯罪嫌疑人罗某得76万元,郭某娜分赃4万元,“小杭”分赃10万元。

犯罪嫌疑人罗某将敲诈所得赃款挥霍一空后,又拿出未删除的不雅视频及截图,于2019年6月3日、8月22日分两次从被害人韦某民手中敲诈勒索共计60万元。尝到甜头后,罗某一发不可收拾,于2019年10月30日再次企图敲诈勒索韦某民,被报警后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罗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嫌疑人郭某娜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人均系主犯,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 张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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