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落網嫌疑男堅稱:路上“撿”輛電動車不算盜竊!他母親竟然也這樣認爲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秦公軒 劉敘麟 記者 陳勇)路上“撿到”一輛電動車,到底算不算盜竊?最近,南京秦淮警方抓到了這樣一名嫌疑人,他堅稱自己只在路上“拾遺”了一輛電動車,根本不能不算盜竊。

嫌疑人胡某

5月24日晚上七點多,市民吳先生走進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雙塘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的電動車被盜,需要民警處理。吳先生介紹,當天早上七點,他把車子停在了許家巷路口附近,結果因爲走得匆忙,不僅沒有鎖地鎖,連鑰匙也插在後備箱上忘了拔。等到下午六點回來時,吳先生髮現自己的電動車不見了蹤影,他翻找揹包後纔想起來鑰匙插在了電動車上,遂趕緊來到派出所報了警。

隨後,民警查看了周圍路面的監控錄像,很快鎖定了嫌疑人胡某,並於6月7日將其一舉抓獲。到案後,民警詢問時胡某卻對自己的犯罪事實竭力否認,“我這不能算盜竊,我是在路上撿到的電動車,鑰匙就插在上面。”原來,胡某始終認爲鑰匙就在電動車上,而自己只是恰好路過看到,試了試剛好可以啓動,於是順手“撿”回家,並不算盜竊。隨後,民警又聯繫了胡某的家屬,結果當胡某的母親得知事情的原委後,也是一臉茫然地跟民警強調:“啊,是電動車那件事嗎?我覺得我兒子是拾遺,根本不算盜竊。”隨後,民警對其進行了普法教育。

目前,胡某因涉嫌盜竊已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相關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之中。

警方提醒:大家在停車時一定要記得鎖車,同時檢查鑰匙是否拔下。同時,私人車輛停在公共區域不管鎖與未鎖都處於原主人佔有狀態,並不屬於遺失物,將車輛騎走欲佔爲己有,已符合盜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因此並不是拾遺那麼簡單。

責任編輯:向勤如(E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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