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10日電 曾財務造假虛增利潤119億元的*ST康得(原康得新),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了。

10日晚間,*ST康得發佈公告稱,公司及實控人鍾玉、董事紀福星、監事周桂芬於6月9日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鍾玉、紀福星、周桂芬立案調查。

來源:*ST康得公告

據*ST康得2月27日晚間披露的業績快報,2019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4.59億元,同期下降84.0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58.10億元,同比大降2169.75%。

*ST康得解釋稱,虧損主要兩方面原因導致,一是報告期內,受債務危機影響及市場環境及融資環境變化,公司流動性緊張,市場信心不足,開工率不足,盈利能力不足,且公司債務利息成本高企,致使報告期內公司生產經營大額虧損;二是因債務危機的連鎖反應引發公司大額的債務擔保損失、金融資產投資損失及減值損失等非經營性損失。

2019年1月,彼時的白馬股康得新爆出債券違約,賬面有200億元的資金,卻付不起15億元的短期融資券。此後,證監會對其進行立案調查,稱康得新涉嫌信披違規。

2019年7月5日,證監會表示,經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虛增利潤總額達119億元。此外,康得新還涉嫌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和爲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以及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違法行爲。

證監會指出,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爲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已經向涉案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擬對康得新及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的範圍內頂格處罰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19年7月8日起,康得新股票停牌,至今未復牌。

此後在2019年12月16日,康得新公告稱,經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公司實際控制人鍾玉因涉嫌犯罪被執行逮捕。

據*ST康得6月9日晚間最新披露的停牌進展公告,稱目前正積極開展相關調查,股票將繼續停牌。

在同日發佈的另一則公告中,*ST康得還稱,鑑於公司2018年度的財務報告審計意見類型爲無法表示意見,根據相關規定,如果2019年度財務報告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深交所將自公司披露年度報告之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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