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理应直指对艺人的保护、对性骚扰的拷问以及男女性如何调整“自我感知器”来保持警惕和敏感,却被推向了可有可无的对不同群体的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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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艺人迪丽热巴参加湖南卫视的公益直播带货,没想到在直播中途,忽然有一名男子冲上台,朝迪丽热巴下跪并掏出戒指,完成了看似是“求婚”的举动。

台上主持人们反应很快:汪涵立刻用手把该男子往旁边带,同时机灵地用“喜欢可以下单”的说辞打圆场,钱枫、大张伟等人随即挡住镜头、拉走热巴、隔开距离,小插曲终告一段落。

就当大家都以为这只是极偶然的个例,甚至各路营销号纷纷默认其为“男粉丝难掩激动向雪花求婚”时,该男子却被发现已上演多次类似场面,他的上一次“求婚”对象是王珞丹。

△ 两次“被求婚”的王珞丹

更令人不适的是,王珞丹曾在红毯上礼貌地表达了拒绝,该男子却依然故技重施,冲到电影路演现场,连一旁的黄渤都有些愣怔。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位理智的“粉丝”,反而具备了“骚扰者”的特质。

但是,舆论中心并未聚焦在由此而来的对骚扰行为边界和预防保护的探讨,反而走向了一场 “粉丝与(平权)博主孰对孰错”的行为审判,和对骚扰行为的隐式美化。

01

“卸磨杀驴”or“蹭热度”?

跑偏的群体对立

迪丽热巴在被“求婚”后的当晚,其后援会发布公告,称事件中的男子曾进行前后长达半年时间的跟踪和骚扰,且数次企图潜入剧组房车,这因此激起了粉丝和吃瓜路人对该男子的批驳和斥责。

△ 该男子还出现在《长歌行》剧组

然而,较之严肃和单向性意见趋势的骚扰事件,“求婚”理所当然充斥着更“浪漫”、或者说更能吸引流量和注意力的因子。时刻活跃在吃瓜第一线的部分营销号和***抓住了形式上的求婚,希望借此勾住更多视线,于是有关“求婚”的热搜第一时间攀上热搜。

事件由此走向失焦的第一个节点,即忽略行为背后造成的本质伤害。先天被赋予了正面色彩的“求婚”被一些声音随意的定性,不少人觉得这看上去就是粉丝与雪花之间的互动游戏,“哎呀是粉丝太小题大做了”“就是好玩的求婚罢了”,诸如此类的说辞让人们遗忘了涉事男子种种妨碍他人的历史,也消解了关于骚扰行为严肃的探讨空间。

于是,部分粉丝向微博博主@梁钰stacey(“姐妹战疫安心行动”发起人)传达了“希望能帮忙发声”的意愿。

△ 迪丽热巴部分粉丝向@梁钰stacey求助

在现代偶像工业“明星——粉丝”两大主体的既成结构下,粉丝作为明星的后盾,事事发声、尽力保护已成常态,尤其是涉及到明星人格尊严及名誉层面的问题上,粉丝为其正名的责任感更加强烈。

这可以解释部分粉丝为何向平权博主求助,也可以隐约预感到后续走向中群体对立的偶然与必然。

在@梁钰stacey为迪丽热巴发声的几条微博中,不难看见其核心的目的——呼吁更多人抵制性骚扰,以此来保护包括女明星在内的全体女性。除此之外,梁钰和其他平权性质的博主特意提到:不对明星进行道德绑架、不要陷入饭圈思维怪圈(比如视被骚扰为黑点、对女明星进行荡妇羞辱等)。

△ @梁钰stacey发声

但这其实是和偶像工业下粉丝对明星的“保护机制”不完全兼容的:明星从心理到生理、从粉丝场域的内显形象到公共场域的外显人格,都被粉丝群体默认着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可以理解为,粉丝想要竭力向大众推出/安利一个“强大”的形象,TA没有黑点,最好也不能受伤(而获得同情)。

在娱乐圈这个万众瞩目的舞台上,女明星相对而言要受到更密集和细致的规训,与骚扰、性这种字眼沾上关系,即使她们是受害者,却还是难免面临着一些离谱的指责和羞辱。

所以在博主带上#支持迪丽热巴抵制性骚扰#的tag进行发声后,自然在一定程度上触发了部分粉丝的保护机制,认为类似词条会使明星本人陷入被指摘的困境中,且可能破坏明星原本的外显形象。

加上骚扰事件本就有着普遍认知上的敏感性和不自觉的“羞耻性”(即使这种倾向是错误的),双方表达上的冲突也就必然会发生,而且事件的特殊性更容易激起饭圈较极端的反应,比如使用“蹭热度”这样的字眼。

△ 个别粉丝认为不需梁钰发声

因而,对(性)骚扰的声讨和深入认识似乎并未得到太多关注,浅层的反击与对抗话语倒是占了上风,激起更多反应和争议的,反而是出于“保护”这一同一目的的粉丝群体和关注平权的博主。

一边是梁钰自嘲的“卸磨杀驴”,一边是部分粉丝“蹭热度”的言辞和对女权的避之不及,跑偏的群体对立制造了情绪化的冲突。但正如上文所说,其实两者的目的并无不同,孰是孰非其实是个伪命题。但在声浪之下,(性)骚扰造成的伤害却被层层围观的群众抛之脑后,成为角落里的隐形物。

02

模糊的性骚扰与个体的后知后觉

在女艺人遭骚扰这类事件中,是否含有“性”这个词一直都让作为保护者的粉丝很在意,性骚扰给女艺人带来的压力不仅源于大众文化堆积的规训与约束,还源于历史范畴内性别制度的默认成规。

盖尔·卢宾在1975年发表的文章中提出性/社会性别制度的概念,认为是社会性别是人类生理性别异化的结果,它逐渐在人类社会中形成了型塑两性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且强化了女性对男性的从属地位。

所以,性骚扰在初期被界定为“男性对女性的骚扰”,女性成为受害者的可能性更高。它体现在口头、行动和设置环境(在工作场所布置淫秽内容,引发对方尴尬)的方式中。

即使在镜头繁多的娱乐圈,女性仍会时不时遭受男性实施的性骚扰——即使摄像镜头能够一帧不落的记录下人物的言行、成为社会舆论与监督的原始证据。

‍△ 韩雪和杨童舒被性骚扰‍‍

而脱离了聚光灯下无时无刻的注目,日常生活中又有多少女性遭遇过性骚扰,或许可想而知。

正如今天所探讨的事件中,依然有人在得知涉事男子多次妨碍和骚扰王珞丹后,以戏谑和调侃的态度称其为渣男,似乎完全沉浸在一种嘻哈的氛围中。这种态度即揭示了性骚扰这一宏观议题存在模糊的感知性,比如“这也算性骚扰吗”的疑问。

△ 认为骚扰行为无关痛痒的评论

事实上,性骚扰发生的时间、持续的过程有时非常短,因此即使其归入法律范畴之下,可以通过强制力制裁,举证依然常常陷入困境——娱乐圈有摄像机,生活中却不能保证时时有清晰的监控。

且随着人们意识和社会环境的改变,模糊的性骚扰边界进一步与滞后的感知拉开距离,即从女性到男性,受到性骚扰伤害的已不再是单一性别。以往一些受到伤害的女性还不能判别是否遭遇性骚扰(尤见于口头对话中),现在男性同样也会有此疑虑。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于2000年、2006年和2010年分别完成三次“中国人的性”的全国总人口随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男性同样会遭到性骚扰,意味着这个由生理性别到社会性别的转变,实际上是一个生理——心理——社会的过程。也就是说,受性骚扰之伤的对象跨过了生理特征划分的界限。

△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相关数据

这一过程中,广义范畴下的性骚扰有时难以规范具有个体主观性的行为界定,这就在无形中竖起了一面透明的玻璃壁垒。

正如以“求婚”代替骚扰、以“道德绑架”批评反击性骚扰的发声,事件理应直指对艺人的保护、对性骚扰的拷问以及男女性如何调整“自我感知器”来保持警惕和敏感,却被推向了可有可无的对不同群体的围观。

而在手指快速划过页面、轻松完成围观之余,性骚扰行为更应被视为事件的靶心,需要我们集群体之力,射出矢无虚发的一箭。

参考资料:

[1]单菲菲:《女性主义法学视角下的性骚扰问题研究》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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