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嘉善讯 6月8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共同签署了《嘉善县“护绿色生态、促一体建设”打击电力捕鱼联合整治行动方案》。这是嘉善检察院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近日浙江省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

据悉,今年以来,嘉善县检察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已针对县域内的渔业保护开展了多项工作,为县域内河湖鱼类织其了一张全方位的“保护网”。

今年3月,嘉善县检察院通过一条举报线索发现有人长期开展电捕鱼,破坏了生态资源。对此,办案检察官先后走访了县人大代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发现仅2016-2019年,全县涉及电捕鱼的投诉举报就多达1684件,平均每年421起。针对这种现象,检察机关立即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渔业监管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协同机制,联动开展非法捕捞执法检查,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事例的宣传。截至目前,两份检察建议均已得到回复和采纳。

6月5日,在全国“放鱼日”上,嘉善、青浦、吴江三地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局共同在太浦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18万余尾,主要为花鲢、白鲢等生态环保鱼类,起到了放鱼养水、以渔活水、以渔净水、保护生态的积极作用。为确保流放效果,鱼苗流放结束后,三地还开展了联合巡航活动,共同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据了解,下一步嘉善县检察院还将和青浦、吴江检察机关共同推动建立太浦河流域禁渔期和禁渔区,将公益诉讼的触角延伸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中体现检察机关应有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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