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到许昌市下发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关于麻黄草流向情况的函》的通知后,禁毒大队大队长王剑峰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对涉及的河南华夏有限公司和禹州市凯选药业有限公司购买麻黄草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2020年6月8日上午,由禁毒大队副大队长王松涛带领民警王根祥、辅警杨晓娟对我市河南华夏有限公司和禹州市凯选药业有限公司购买麻黄草的入库时间、入库数量、生产使用、仓储管理、产品流向等 情况进行核查,并对企业进行宣传教育,确保麻黄草全部用于合法生产,严防流入制毒渠道。

下一步,禹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将对上述麻黄草成品流出企业进一步核查,并将继续对我市使用麻黄草企业严格监管和加强相关企业宣传教育、日常检查工作,掌握麻黄草购销流向,从而避免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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